辽宁标志性建筑-生命之环
文章摘要:近日,辽宁抚顺市沈抚新城一座名为“生命之环”的建筑引起公众关注。当地招投标信息显示,“生命之环”计划投资总计过亿元。“生命之环”建设过程中设计的蹦极等娱乐功能,后经专家论证受到否定。至此,这个斥资上亿元的庞然大物仅剩“观赏”一项功能没有人规定一座城市的标志性景观或建筑,必须要有多大的实用功能。
近日,辽宁抚顺市沈抚新城一座名为“生命之环”的建筑引起公众关注。当地招投标信息显示,“生命之环”计划投资总计过亿元。“生命之环”建设过程中设计的蹦极等娱乐功能,后经专家论证受到否定。至此,这个斥资上亿元的庞然大物仅剩“观赏”一项功能
没有人规定一座城市的标志性景观或建筑,必须要有多大的实用功能。相反,很多城市的标志性建筑,“观赏”是其最大的功能。因此,“生命之环”有没有实用功能,不应该是我们关注的焦点。
反之,如果这只是一项形象工程,是一个领导脑袋一热的拍脑袋工程,并没有征求过市民的意见,没有严密的专家论证,甚至花钱没经过法定程序,那么就算这样的建筑设计再超前、盖得再漂亮,就算几百年后能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为这座城市带来滚滚财源,我们现在也应该大声地反对。
程序的合法比建筑本身的实用性更重要。不是每个城市都需要建标志性建筑,也不是每一个标志性建筑都该骂。经济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建设一个标志性建筑,提升城市的品位并无不可。我们只希望在建设之前,做到让群众知情,得到百姓的认可,做到科学规划,科学建设。只有这样,城市的标志性建筑才能成为市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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