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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

时间:2017-08-20 07:36   来源:98作文网

书本_500字

书是知识的海洋,能让我们自由愉快地遨游其中;书是宇宙飞船,能载我们探索宇宙的奥秘;书是知识的殿堂,能让我们变得智慧而聪颖……总之,书是神奇的,书是我们揭开一切谜底的钥匙。

我们学过了许多关于书的课文,感悟、体会了许多。可是,只有亲自体会,才能发现、挖掘出书中所具有的神奇。

一本好书,能让我们终生受益。

读一本名着,能让我们增长许多见识;读一本故事书,能让我们体会故事蕴含的道理;读一本历史书,能让我们了解过去,领略历史人物的魅力;读一本文学书,能让我们大大提高写作能力……

古今中外,多少人是因饱读诗书,刻苦奋斗而才华出众。但是,读书也要讲究方法,不能分心,不能"囫囵吞枣"。

我就十分喜欢读书,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开始读书。偶然在吃饭、睡觉前,我读一下书,不知不觉,一本书后就读完了。所以,我认为,书——百读不厌!

打开书,你一定会倍感轻松,愉快至极;打开书,你一定会感到十分温馨,十分惬意;打开书,你一定会像与知心朋友交谈一样,亲切自如。

书,让我们了解了世界上着名的人物,告诉了我们要珍惜时光,发奋学习。

一本好书就是一把金钥匙,让我们用它去打开属于我们知识殿堂的大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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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_500字

我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迷",每一天也离不开书,没有了书,我的生活就会变得乏味,无趣。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爱看书的女孩,也有讨厌书的经历呢?下面就听我细细道来吧。

六岁那年,我刚上一年级。那时,我根本不懂得什么是书,而且非常讨厌它。一次妈妈在书店买了一本故事书,她便给了我看。当我拿起这本书时,看着密不透风的字,我顿时眼花缭乱,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当我无知地睁开朦胧的睡眼时,妈妈凶神恶煞的脸出现在我眼前。我马上意识到了危机,大喊:"姐姐,救命!"姐姐闻声跑来,了解了事情,哭笑不得。她拉起我的手,走进房间,拿起书,便读给了我听。慢慢的,我越听越起劲,就抢过了书,自己读了起来。就在这时,我和书交上了朋友,而且是形影不离的朋友。

从此,我有时间就啃书,一啃起来,就是两个钟头。久而久之,我成了家里班上出了名的"小书迷"。课间看,回家路上看,吃饭看,做完作业看,睡觉前看,就连上厕所,我也不忘带书!好几次,看书都撞上了电线杆,让周围的人哄堂大笑。

书就这样成了我忠实的朋友,我离不开它,他也不会离开我。

朋友们,你们一定也和我一样爱书吧?有了书,我的生活就会有色彩,有乐趣,有知识。我爱书,胜过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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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_750字

篱外的晚霞渐渐褪去,繁星开始闪现在夜空中,我被浸在黑暗里,只有几株饱经风霜的柏树摇晃着,四周寂静,我只能与桌上富有感染力的书促膝长谈……

书,教我懂得了"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教师的无私奉献精神。教师们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忘我精神,只为下一代作贡献。教师,这个神圣的名字,她们为我们呕心沥血,费尽心思,夜深备课,认真批改,这就是老师们的形象。她们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祖国花朵,迎来了一批又一批的90后,培育了一批又一批的青少年。她们奉献青春,奉献知识,奉献心德,让我们孜孜不倦的吸允着。"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才是她们的真实写照。

书,教我懂得了"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珍贵友情。"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豪情壮志;"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深厚友谊;"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的依依不舍之情。友情就是一阵清风,为你吹散阴云蒙蒙。友情就是一把扇子,为你驱走炎酷夏日,送来丝丝清凉。友情就是一把素伞,虽不起眼,但凡是遇上坏天气,就能保护你不被淋湿。友情处处不在,却又处处难寻。因为最珍贵的友情并不是与你朝夕相处,形影不离,而是在你背后默默地支持你,鼓励你。"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才是友情的含义。

书,教我懂得了"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和"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心情。小时候,母爱热乎乎的,捂着它,酣然入睡。上学后,母爱沉甸甸的,背着它,欣然起行。长大后,母爱淡淡的,没有它,世界不再美好。也许是我们喜欢那种依赖的感觉,喜欢独自享受母爱带来的幸福。的确如此,"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亲情的依依牵挂。

那是一首用历史镌刻在故乡的歌;那是一把游子用乡愁点燃的赤色烈火;那是一本用心灵才能读懂的书,包含着培育之情、相处之情、养育之情。书,深深地影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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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_300字

我不是一本书,我的身上没有记载一切你想要的消息,只能折射出一个时代的额迹象和一个人简简单单。你似乎会发现我的复杂难懂,那我会很庆幸地祝贺你,这种复杂难懂是你区了解一个人的收获,因为你的发现很正确,你达到了读不懂我的目的,因为我不是一本书。

我不是一本书,我也不会去刻意记载自然的语言,不愿意去刻画社会的变迁,不能对普遍的生活有一丝的记录的眷恋,因为我不是一本书,对书也只能是欣赏。

我不是一本书,你也许能够读懂人生,那是因为你自己生活的真实写照隐藏在里面,你只不过是运用了你自己的思维,翻开了隐藏的那一页,发觉到了上面的足迹,而你却读不懂一个人,因为我不是一本书。

我不是一本书,书会有破损的那一天,而我却能永久地保持住自己那不经意所得到的另一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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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_1200字

近来有了翻看旧书的习惯,打点好从幼年到现在订阅过的期刊,买过的杂志,书籍以及无数个写到一半便被抛弃的日记本,把它们用牛皮纸一一包好,放进巨大的箱子里。

我一直都是对生命有无限敬畏与惶恐的女子,从幼时便开始有对于自身生命需索的顾虑,一丝不苟,步步为营,但仍是无法与疾病抗争。

听母亲讲起,在我出生几个月后做激光手术的样子,是一个小小的婴孩,皮肤敏感且薄,手臂上的血管过分清晰,压迫上臂血管的肿块必须尽快去除,否则就会危及生命。

她述说这段记忆时表情平和,眼角有小小的隐忍的情绪,我便也悉心听着,暗自记下一些细节以便拼凑起那样一幅图画,仅供自己回忆,记得,或者记录下来。

拥有遗忘体质,对于小学三年级之前的记忆只能用沉默应对,无论思考多就,仍只会触碰到空白,同一种迫切的得到相对峙,结果是徒然让人疲乏,狼狈不堪。因此在与人交谈,谈及幼时便只能重复从母亲那里听来的关于我自身的事情,到最后发现自己实在是苍白的,便索性沉默,任谁追问也不愿开口,怕见到他人失望或者尴尬的表情。由这样的事中,也让我逐渐为母亲的记忆力而惊叹,因她的每句话,都可将我描述得鲜活,全然不同于现在从我口中,那些像是述说与己无关的语气。

《二三事》中莲安对良生说过,若是有可能,有些事情一定要用所能有的,竭尽全力的能力,来记得它,因很多事情我们慢慢地,慢慢地,就会变得不记得,相信我。

我无法判断自己是否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无法从所经历的事情中选出应当被记得或应当被忘记的事情,而遗忘并非我所能控制的,而我也不会去控制,任由它冲撞在身体各处,在所有的它认为应当被清洁的事情都不见了之后,它也会悄然从我身体里撤出,这种遗忘往往等同鸦片,让人上瘾。

G说我身上有凉薄的气味,所以在他拥抱我时会变得惶惑,甚至无法得到丝毫温暖,他的头发让我的脖子发痒,我轻声啜泣并用尽力气要从他的手心抓住温暖。(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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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_500字

指导老师:慎仙书香伴我成长,阅读圆我梦想。书被人类作为“长生果”许多人都读过书,都是书使人增长智慧,对此,我的回答是“是的,书可以告诉我们许多不知道的知识,每当我们读完一本书的时候,就像挖掘出了一片财富,;书就像你的良师益友,每天,你肯定会看过书,读过书。他给你知识,他会给你无穷的快乐,更重要的是,他会使你长大以后找一份好的理想,一份好的工作。”其实,我读幼儿园的时候,就看动画书了,因为那个时候我差不多认识了许多字,后来,我正式步入小学的校门,就有很多的教材和课外阅读了,我会时不时地跑新华书店,然后在那里看了又看,简直对每本好书都爱不释手,然后就买一本回家。我有个习惯,每当买本新书的时候,我会迫不及待地翻开一半的页数,然后用鼻子凑过去,吻她那诱人的书墨香,啊!好香,我感觉闻到这种香味有种解渴的感觉,让我留恋往返,不仅仅是这种墨香,更可贵的是,他能让我想象无限的梦想和生机书上说:“天空蓝的执着,却执着不过我们的向往,宇宙深的无边,却无边不过我们的想象,勇气与力量带着智慧滑翔,寻觅失落在天宇的苍茫。”我真想到宇宙上去看看,决定长大以后当一民宇航员。看了《宇宙探索大百科》,这本书里我最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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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_800字

书籍,孕育了千百万年来的学子。好的书籍令我们赞叹,令我们心旷神怡。图书管是知识的海洋,它和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息息相关。我仿佛闻到了那淡淡的书的芳香。

在我居住的小区的大门前,有一个很不起眼的图书馆,在这个巴掌大的图书馆里却隐藏着另外一道风景线——丰富多彩的知识。这个图书馆的名字和它一样的富有活力"旭日书屋"。象征着我们就像旭日一样朝气蓬勃,充满了祖国未来的希望。这里面井井有条地陈列着大大小小的旧书柜,在那书柜的饱经沧桑的脸上,刻满了岁月走过的痕迹,和知识的源源流传。

我又走进了这个图书馆,有是那扑鼻而来的淡淡的芳香,这是知识和纸张夹杂的香气,这香气弥漫了整整个书屋。这种味道,不是时尚女郎身上散发的香水的味道,也不是满街烧烤羊肉串儿的味道,这是一种无形更胜有形的味道,每当我闻到这种味道,就像在成长的道路上找到了成功的方向。

这里的书的种类很多,有中、小学生必背诗集,中、小学生优秀作文,中、小学生常背词典等等,学得我不亦乐乎。还有各种各样的奇幻小说——武侠小说让我们走进虚构的古代搏斗时的腥风血雨,网络小说带领我们来到一个刺激的世界,让的大脑生动活跃,富有想象力。此外还有各种杂志,虽然封面的时期已经过时了,经过多人的翻阅,纸张已经发黄,并且带有深深的皱纹。虽然日期过时了。但是他们的类容没有过时,每篇文章讲述的每一个故事都会让我们得到一个真理,真理是永远存在的,类容也是永远不会过时的。有些时候我会在这里借阅一写书籍,有些时候我会停下脚步来,吮吸那淡淡的书的芳香。

这里的老板我再熟悉不过了,每次有人借去书的时候,他总会上下打量一下顾客,那是因为他怕会碰到无赖将书拿回去就再也不回来了,想记住他长什么样子。我打心眼儿里恨那些人的自私和不讲信用,与此同时,我深深地喜欢着那个巴掌大的图书馆。喜欢这里隐藏着的知识,喜欢那淡淡的书的芳香。

我和这个小图书馆有着不解之缘,在我写下这片文章时,我仿佛又闻到了那清淡而幽雅的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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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_1200字

一直想要写一篇关于《情人》的读后感,只是,杜拉斯笔下的这个关于白人女孩和中国男子之间的感情太过于微妙,不知道这种微妙带来的是简单还是复杂。很怕不能把这种情感淋漓尽致的描绘出来,害怕自己的笔尖会改写某些细微,可还是继续了,为的是真正的对这部书的喜爱。

文章向我们呈现了一个关于生活在殖民地的贫穷白人姑娘和一名中国男子的决裂爱情故事。故事相当的简单。全书运用唯美中蕴含沧桑的笔调,向我们介绍着关于爱,关于恨,关于欲望,关于无奈的种种。

这部书略带自传色彩。为了逃避殖民地的迫害,和父母从法国逃到印度支那。父亲客死他乡,母亲无能为力。她的残暴,她对哥哥们的溺宠和对"我"的冷漠,使"我"产生厌恶感直至麻木。15岁在渡船上邂逅比自己年长十二岁的中国男子,他对"我"病态的迷恋,"我"仅仅对于他的金钱和欲望的追求,亦或只为一次对家庭不满的倾诉,为之满足。用身体换得自己建立在金钱上的感情。这位黄皮肤的情人带着"我们"全家人,去上高级餐馆,去逛夜总会,满足"我们"可悲的虚荣和自尊。终于,在民族压力和自尊的压迫下,"我"不得不离开是支那,回巴黎定居。而他,也最终遵循着中国的理教,同中国姑娘结了婚。只是在最后,多年以后,他说他和从前一样,还爱着"我",他不停止对"我"的爱,他将爱"我",一直到死……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的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是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容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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