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青春,我们在路上文李哲彧 8500字
文章摘要:高三议论文作文:怎么写好青春、青春,我们在路上文李哲彧8500字作文?呐、宝贝林飞宇、坤坤、鱼儿、思雅、小强……青春路上,我由衷的感谢你们的存在。—— 致我生命中蛮重要的那些人一 、 林飞宇 : 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认识飞宇,好象是08年初,在我的QQ群里,他叫我老大、Boos,我叫他宝或宝贝。以下是黄傈娟写的《青春、青春,我们在路上文李哲彧》范文;
好青春、青春,我们在路上文李哲彧作文8500字概况
- 作者:黄傈娟
- 班级:高中高三
- 字数:8500字作文
- 体裁:议论文
- 段落:分127段叙写
- 更新:2020年12月19日 01时06分
呐、宝贝林飞宇、坤坤、鱼儿、思雅、小强……青春路上,我由衷的感谢你们的存在。
—— 致我生命中蛮重要的那些人
认识飞宇,好象是08年初,在我的QQ群里,他叫我老大、Boos,我叫他宝或宝贝。
宝比我小两岁,才过完他15岁的生日。从网友发展成朋友,又从朋友发展成像他说的“兄弟俩”,也许是因为我们有太多共通。他太象我自己,过去的自己。因此,我懂他,他也懂我。我懂他的单纯、幼稚、可爱,我也懂他傻傻的,苯苯的去用堕落来掩饰自己的失落难过和不满。我懂,只因我曾这样走来。也因为我懂,我知道走到现在,是那么艰辛,那么沉重。
“宝,Boos不想你象我一样,我要你幸福。”
“不干,我要Boos和我一起幸福。”
“宝,把烟戒了吧,对身体不好。”
“好啊,Boos和我一起戒啊,一个人戒很孤单的。”
“呃……”
“我学Boos啊,一天只吃一顿饭,然后病了也不管,居然又好了,不过又病了……”
“想学我去死么?”
“好啊,我们一起去。”
“呃……”
那天看到宝为我写的日志: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我要你快乐,答应我。
当我从电脑淡蓝的屏幕中看到那行字的时候,大脑空白了。知道那种感觉么?就像一个女生发短信给我说的一样,当一个人孤孤单单,冷冷清清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在牵挂自己,那样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好。
宝,Boos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资格去拥有幸福,但是Boos真的渴望,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幸福,哪怕有多么艰险,至少有我,撑着。
二 、 坤坤 : 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
和坤坤认识很多年了,从小学到高中,浑浑噩噩,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走过4000多个夹杂着泪与笑的日子。突然觉得时间过的好快,快到我不曾发觉,快到我来不及给过去留下什么印记。当我转身向后,记忆只剩一片茫茫,回忆班驳得像老屋的围墙,只有几块断砖残石,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坤坤就属于“断砖残石”这一类的,他的存在证明了我是个拥有过去的人。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奇怪,我小时候的记忆跑到哪去了?为什么我连过去都需要从别人的嘴里去知晓?为什么我做那种奇怪的梦魇?梦中,我会依稀看见,那年夏天,我们稚气的笑脸?答案无从而知,我也不想知道了。
坤坤说:“忘记就忘记吧,就算你记起了,它也仍旧是过去。”嗯,这话很符合他的性格。就像他的文字一样,很现实。他喜欢写那种官场黑暗,世态丑陋的文字,然后还会大义凛然的对我说:“靠,我就见不得那些败类样。”就这样,害我老是忍不住想找把刀把他脑袋撬开,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真的觉得他好幼稚。难道就因为你写点东西去揭露批判他们,世界就因此改变了么?那也太假了点吧。坤坤却说:“国人要亡了,你看你那麻木样。”“是啊,我能不麻木么?奥特曼都不管地球跑去和怪兽谈恋爱去了,怎么不麻木。”我像个疯子一样摇头说到。然后……
“哈哈!我看到你突然好有灵感!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呃,有一个叫李哲彧的疯子,杀了人,然后……”
“喂!我杀了你!”
三、鱼儿 : 老亲,一辈子的事了。
我一般是这样向别人介绍鱼儿的:他的年龄与智商成反比,长像可以,就是有时候有点傻而已,性格嘛也可以,任打任骂任劳任怨至多不是把嘴翘起。
呵呵,别人都不信我说的。当然,很多人都是看不到的。我所说的,是他真实的自己,没有任何修饰掩饰的自己。
我和鱼儿其实认识的时间很短,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是,却发展得很好。怎么说呢?那份情,很深很深。深到,只有彼此。其实,从第一次在酒吧见到他,我就知道,我们注定会很处得来。因为彼此,都是有太多故事的人,有太多悲伤的人。那时的他,拉着我的手说:我们俩家是亲戚呐。我们做老亲(老亲:方言,不同于亲家的解释。指孩子的干爸或着干妈。)吧?
然后,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闹过矛盾过,他说:呐、宝贝林飞宇、坤坤、鱼儿、思雅、小强……青春路上,我由衷的感谢你们的存在。—— 致我生命中蛮重要的那些人
一 、 林飞宇 : 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
认识飞宇,好象是08年初,在我的QQ群里,他叫我老大、Boos,我叫他宝或宝贝。
宝比我小两岁,才过完他15岁的生日。从网友发展成朋友,又从朋友发展成像他说的“兄弟俩”,也许是因为我们有太多共通。他太象我自己,过去的自己。因此,我懂他,他也懂我。我懂他的单纯、幼稚、可爱,我也懂他傻傻的,苯苯的去用堕落来掩饰自己的失落难过和不满。我懂,只因我曾这样走来。也因为我懂,我知道走到现在,是那么艰辛,那么沉重。
“宝,Boos不想你象我一样,我要你幸福。”
“不干,我要Boos和我一起幸福。”
“宝,把烟戒了吧,对身体不好。”
“好啊,Boos和我一起戒啊,一个人戒很孤单的。”
“呃……”
“我学Boos啊,一天只吃一顿饭,然后病了也不管,居然又好了,不过又病了……”
“想学我去死么?”
“好啊,我们一起去。”
“呃……”
那天看到宝为我写的日志: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我要你快乐,答应我。
当我从电脑淡蓝的屏幕中看到那行字的时候,大脑空白了。知道那种感觉么?就像一个女生发短信给我说的一样,当一个人孤孤单单,冷冷清清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在牵挂自己,那样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好。
宝,Boos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资格去拥有幸福,但是Boos真的渴望,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幸福,哪怕有多么艰险,至少有我,撑着。
二 、 坤坤 : 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
和坤坤认识很多年了,从小学到高中,浑浑噩噩,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走过4000多个夹杂着泪与笑的日子。突然觉得时间过的好快,快到我不曾发觉,快到我来不及给过去留下什么印记。当我转身向后,记忆只剩一片茫茫,回忆班驳得像老屋的围墙,只有几块断砖残石,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坤坤就属于“断砖残石”这一类的,他的存在证明了我是个拥有过去的人。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奇怪,我小时候的记忆跑到哪去了?为什么我连过去都需要从别人的嘴里去知晓?为什么我做那种奇怪的梦魇?梦中,我会依稀看见,那年夏天,我们稚气的笑脸?答案无从而知,我也不想知道了。
坤坤说:“忘记就忘记吧,就算你记起了,它也仍旧是过去。”嗯,这话很符合他的性格。就像他的文字一样,很现实。他喜欢写那种官场黑暗,世态丑陋的文字,然后还会大义凛然的对我说:“靠,我就见不得那些败类样。”就这样,害我老是忍不住想找把刀把他脑袋撬开,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真的觉得他好幼稚。难道就因为你写点东西去揭露批判他们,世界就因此改变了么?那也太假了点吧。坤坤却说:“国人要亡了,你看你那麻木样。”“是啊,我能不麻木么?奥特曼都不管地球跑去和怪兽谈恋爱去了,怎么不麻木。”我像个疯子一样摇头说到。然后……
“哈哈!我看到你突然好有灵感!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呃,有一个叫李哲彧的疯子,杀了人,然后……”
“喂!我杀了你!”
三、鱼儿 : 老亲,一辈子的事了。
我一般是这样向别人介绍鱼儿的:他的年龄与智商成反比,长像可以,就是有时候有点傻而已,性格嘛也可以,任打任骂任劳任怨至多不是把嘴翘起。
呵呵,别人都不信我说的。当然,很多人都是看不到的。我所说的,是他真实的自己,没有任何修饰掩饰的自己。
我和鱼儿其实认识的时间很短,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是,却发展得很好。怎么说呢?那份情,很深很深。深到,只有彼此。其实,从第一次在酒吧见到他,我就知道,我们注定会很处得来。因为彼此,都是有太多故事的人,有太多悲伤的人。那时的他,拉着我的手说:我们俩家是亲戚呐。我们做老亲(老亲:方言,不同于亲家的解释。指孩子的干爸或着干妈。)吧?
然后,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闹过矛盾过,他说:呐、宝贝林飞宇、坤坤、鱼儿、思雅、小强……青春路上,我由衷的感谢你们的存在。—— 致我生命中蛮重要的那些人
一 、 林飞宇 : 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
认识飞宇,好象是08年初,在我的QQ群里,他叫我老大、Boos,我叫他宝或宝贝。
宝比我小两岁,才过完他15岁的生日。从网友发展成朋友,又从朋友发展成像他说的“兄弟俩”,也许是因为我们有太多共通。他太象我自己,过去的自己。因此,我懂他,他也懂我。我懂他的单纯、幼稚、可爱,我也懂他傻傻的,苯苯的去用堕落来掩饰自己的失落难过和不满。我懂,只因我曾这样走来。也因为我懂,我知道走到现在,是那么艰辛,那么沉重。
“宝,Boos不想你象我一样,我要你幸福。”
“不干,我要Boos和我一起幸福。”
“宝,把烟戒了吧,对身体不好。”
“好啊,Boos和我一起戒啊,一个人戒很孤单的。”
“呃……”
“我学Boos啊,一天只吃一顿饭,然后病了也不管,居然又好了,不过又病了……”
“想学我去死么?”
“好啊,我们一起去。”
“呃……”
那天看到宝为我写的日志: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我要你快乐,答应我。
当我从电脑淡蓝的屏幕中看到那行字的时候,大脑空白了。知道那种感觉么?就像一个女生发短信给我说的一样,当一个人孤孤单单,冷冷清清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在牵挂自己,那样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好。
宝,Boos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资格去拥有幸福,但是Boos真的渴望,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幸福,哪怕有多么艰险,至少有我,撑着。
二 、 坤坤 : 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
和坤坤认识很多年了,从小学到高中,浑浑噩噩,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走过4000多个夹杂着泪与笑的日子。突然觉得时间过的好快,快到我不曾发觉,快到我来不及给过去留下什么印记。当我转身向后,记忆只剩一片茫茫,回忆班驳得像老屋的围墙,只有几块断砖残石,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坤坤就属于“断砖残石”这一类的,他的存在证明了我是个拥有过去的人。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奇怪,我小时候的记忆跑到哪去了?为什么我连过去都需要从别人的嘴里去知晓?为什么我做那种奇怪的梦魇?梦中,我会依稀看见,那年夏天,我们稚气的笑脸?答案无从而知,我也不想知道了。
坤坤说:“忘记就忘记吧,就算你记起了,它也仍旧是过去。”嗯,这话很符合他的性格。就像他的文字一样,很现实。他喜欢写那种官场黑暗,世态丑陋的文字,然后还会大义凛然的对我说:“靠,我就见不得那些败类样。”就这样,害我老是忍不住想找把刀把他脑袋撬开,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真的觉得他好幼稚。难道就因为你写点东西去揭露批判他们,世界就因此改变了么?那也太假了点吧。坤坤却说:“国人要亡了,你看你那麻木样。”“是啊,我能不麻木么?奥特曼都不管地球跑去和怪兽谈恋爱去了,怎么不麻木。”我像个疯子一样摇头说到。然后……
“哈哈!我看到你突然好有灵感!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呃,有一个叫李哲彧的疯子,杀了人,然后……”
“喂!我杀了你!”
三、鱼儿 : 老亲,一辈子的事了。
我一般是这样向别人介绍鱼儿的:他的年龄与智商成反比,长像可以,就是有时候有点傻而已,性格嘛也可以,任打任骂任劳任怨至多不是把嘴翘起。
呵呵,别人都不信我说的。当然,很多人都是看不到的。我所说的,是他真实的自己,没有任何修饰掩饰的自己。
我和鱼儿其实认识的时间很短,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是,却发展得很好。怎么说呢?那份情,很深很深。深到,只有彼此。其实,从第一次在酒吧见到他,我就知道,我们注定会很处得来。因为彼此,都是有太多故事的人,有太多悲伤的人。那时的他,拉着我的手说:我们俩家是亲戚呐。我们做老亲(老亲:方言,不同于亲家的解释。指孩子的干爸或着干妈。)吧?
然后,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闹过矛盾过,他说:呐、宝贝林飞宇、坤坤、鱼儿、思雅、小强……青春路上,我由衷的感谢你们的存在。—— 致我生命中蛮重要的那些人
一 、 林飞宇 : 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
认识飞宇,好象是08年初,在我的QQ群里,他叫我老大、Boos,我叫他宝或宝贝。
宝比我小两岁,才过完他15岁的生日。从网友发展成朋友,又从朋友发展成像他说的“兄弟俩”,也许是因为我们有太多共通。他太象我自己,过去的自己。因此,我懂他,他也懂我。我懂他的单纯、幼稚、可爱,我也懂他傻傻的,苯苯的去用堕落来掩饰自己的失落难过和不满。我懂,只因我曾这样走来。也因为我懂,我知道走到现在,是那么艰辛,那么沉重。
“宝,Boos不想你象我一样,我要你幸福。”
“不干,我要Boos和我一起幸福。”
“宝,把烟戒了吧,对身体不好。”
“好啊,Boos和我一起戒啊,一个人戒很孤单的。”
“呃……”
“我学Boos啊,一天只吃一顿饭,然后病了也不管,居然又好了,不过又病了……”
“想学我去死么?”
“好啊,我们一起去。”
“呃……”
那天看到宝为我写的日志: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我要你快乐,答应我。
当我从电脑淡蓝的屏幕中看到那行字的时候,大脑空白了。知道那种感觉么?就像一个女生发短信给我说的一样,当一个人孤孤单单,冷冷清清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在牵挂自己,那样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好。
宝,Boos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资格去拥有幸福,但是Boos真的渴望,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幸福,哪怕有多么艰险,至少有我,撑着。
二 、 坤坤 : 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
和坤坤认识很多年了,从小学到高中,浑浑噩噩,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走过4000多个夹杂着泪与笑的日子。突然觉得时间过的好快,快到我不曾发觉,快到我来不及给过去留下什么印记。当我转身向后,记忆只剩一片茫茫,回忆班驳得像老屋的围墙,只有几块断砖残石,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坤坤就属于“断砖残石”这一类的,他的存在证明了我是个拥有过去的人。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奇怪,我小时候的记忆跑到哪去了?为什么我连过去都需要从别人的嘴里去知晓?为什么我做那种奇怪的梦魇?梦中,我会依稀看见,那年夏天,我们稚气的笑脸?答案无从而知,我也不想知道了。
坤坤说:“忘记就忘记吧,就算你记起了,它也仍旧是过去。”嗯,这话很符合他的性格。就像他的文字一样,很现实。他喜欢写那种官场黑暗,世态丑陋的文字,然后还会大义凛然的对我说:“靠,我就见不得那些败类样。”就这样,害我老是忍不住想找把刀把他脑袋撬开,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真的觉得他好幼稚。难道就因为你写点东西去揭露批判他们,世界就因此改变了么?那也太假了点吧。坤坤却说:“国人要亡了,你看你那麻木样。”“是啊,我能不麻木么?奥特曼都不管地球跑去和怪兽谈恋爱去了,怎么不麻木。”我像个疯子一样摇头说到。然后……
“哈哈!我看到你突然好有灵感!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呃,有一个叫李哲彧的疯子,杀了人,然后……”
“喂!我杀了你!”
三、鱼儿 : 老亲,一辈子的事了。
我一般是这样向别人介绍鱼儿的:他的年龄与智商成反比,长像可以,就是有时候有点傻而已,性格嘛也可以,任打任骂任劳任怨至多不是把嘴翘起。
呵呵,别人都不信我说的。当然,很多人都是看不到的。我所说的,是他真实的自己,没有任何修饰掩饰的自己。
我和鱼儿其实认识的时间很短,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是,却发展得很好。怎么说呢?那份情,很深很深。深到,只有彼此。其实,从第一次在酒吧见到他,我就知道,我们注定会很处得来。因为彼此,都是有太多故事的人,有太多悲伤的人。那时的他,拉着我的手说:我们俩家是亲戚呐。我们做老亲(老亲:方言,不同于亲家的解释。指孩子的干爸或着干妈。)吧?
然后,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闹过矛盾过,他说:呐、宝贝林飞宇、坤坤、鱼儿、思雅、小强……青春路上,我由衷的感谢你们的存在。—— 致我生命中蛮重要的那些人
一 、 林飞宇 : 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
认识飞宇,好象是08年初,在我的QQ群里,他叫我老大、Boos,我叫他宝或宝贝。
宝比我小两岁,才过完他15岁的生日。从网友发展成朋友,又从朋友发展成像他说的“兄弟俩”,也许是因为我们有太多共通。他太象我自己,过去的自己。因此,我懂他,他也懂我。我懂他的单纯、幼稚、可爱,我也懂他傻傻的,苯苯的去用堕落来掩饰自己的失落难过和不满。我懂,只因我曾这样走来。也因为我懂,我知道走到现在,是那么艰辛,那么沉重。
“宝,Boos不想你象我一样,我要你幸福。”
“不干,我要Boos和我一起幸福。”
“宝,把烟戒了吧,对身体不好。”
“好啊,Boos和我一起戒啊,一个人戒很孤单的。”
“呃……”
“我学Boos啊,一天只吃一顿饭,然后病了也不管,居然又好了,不过又病了……”
“想学我去死么?”
“好啊,我们一起去。”
“呃……”
那天看到宝为我写的日志: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我要你快乐,答应我。
当我从电脑淡蓝的屏幕中看到那行字的时候,大脑空白了。知道那种感觉么?就像一个女生发短信给我说的一样,当一个人孤孤单单,冷冷清清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在牵挂自己,那样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好。
宝,Boos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资格去拥有幸福,但是Boos真的渴望,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幸福,哪怕有多么艰险,至少有我,撑着。
二 、 坤坤 : 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
和坤坤认识很多年了,从小学到高中,浑浑噩噩,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走过4000多个夹杂着泪与笑的日子。突然觉得时间过的好快,快到我不曾发觉,快到我来不及给过去留下什么印记。当我转身向后,记忆只剩一片茫茫,回忆班驳得像老屋的围墙,只有几块断砖残石,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坤坤就属于“断砖残石”这一类的,他的存在证明了我是个拥有过去的人。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奇怪,我小时候的记忆跑到哪去了?为什么我连过去都需要从别人的嘴里去知晓?为什么我做那种奇怪的梦魇?梦中,我会依稀看见,那年夏天,我们稚气的笑脸?答案无从而知,我也不想知道了。
坤坤说:“忘记就忘记吧,就算你记起了,它也仍旧是过去。”嗯,这话很符合他的性格。就像他的文字一样,很现实。他喜欢写那种官场黑暗,世态丑陋的文字,然后还会大义凛然的对我说:“靠,我就见不得那些败类样。”就这样,害我老是忍不住想找把刀把他脑袋撬开,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真的觉得他好幼稚。难道就因为你写点东西去揭露批判他们,世界就因此改变了么?那也太假了点吧。坤坤却说:“国人要亡了,你看你那麻木样。”“是啊,我能不麻木么?奥特曼都不管地球跑去和怪兽谈恋爱去了,怎么不麻木。”我像个疯子一样摇头说到。然后……
“哈哈!我看到你突然好有灵感!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呃,有一个叫李哲彧的疯子,杀了人,然后……”
“喂!我杀了你!”
三、鱼儿 : 老亲,一辈子的事了。
我一般是这样向别人介绍鱼儿的:他的年龄与智商成反比,长像可以,就是有时候有点傻而已,性格嘛也可以,任打任骂任劳任怨至多不是把嘴翘起。
呵呵,别人都不信我说的。当然,很多人都是看不到的。我所说的,是他真实的自己,没有任何修饰掩饰的自己。
我和鱼儿其实认识的时间很短,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是,却发展得很好。怎么说呢?那份情,很深很深。深到,只有彼此。其实,从第一次在酒吧见到他,我就知道,我们注定会很处得来。因为彼此,都是有太多故事的人,有太多悲伤的人。那时的他,拉着我的手说:我们俩家是亲戚呐。我们做老亲(老亲:方言,不同于亲家的解释。指孩子的干爸或着干妈。)吧?
然后,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闹过矛盾过,他说:呐、宝贝林飞宇、坤坤、鱼儿、思雅、小强……青春路上,我由衷的感谢你们的存在。—— 致我生命中蛮重要的那些人
一 、 林飞宇 : 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
认识飞宇,好象是08年初,在我的QQ群里,他叫我老大、Boos,我叫他宝或宝贝。
宝比我小两岁,才过完他15岁的生日。从网友发展成朋友,又从朋友发展成像他说的“兄弟俩”,也许是因为我们有太多共通。他太象我自己,过去的自己。因此,我懂他,他也懂我。我懂他的单纯、幼稚、可爱,我也懂他傻傻的,苯苯的去用堕落来掩饰自己的失落难过和不满。我懂,只因我曾这样走来。也因为我懂,我知道走到现在,是那么艰辛,那么沉重。
“宝,Boos不想你象我一样,我要你幸福。”
“不干,我要Boos和我一起幸福。”
“宝,把烟戒了吧,对身体不好。”
“好啊,Boos和我一起戒啊,一个人戒很孤单的。”
“呃……”
“我学Boos啊,一天只吃一顿饭,然后病了也不管,居然又好了,不过又病了……”
“想学我去死么?”
“好啊,我们一起去。”
“呃……”
那天看到宝为我写的日志: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我要你快乐,答应我。
当我从电脑淡蓝的屏幕中看到那行字的时候,大脑空白了。知道那种感觉么?就像一个女生发短信给我说的一样,当一个人孤孤单单,冷冷清清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在牵挂自己,那样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好。
宝,Boos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资格去拥有幸福,但是Boos真的渴望,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幸福,哪怕有多么艰险,至少有我,撑着。
二 、 坤坤 : 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
和坤坤认识很多年了,从小学到高中,浑浑噩噩,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走过4000多个夹杂着泪与笑的日子。突然觉得时间过的好快,快到我不曾发觉,快到我来不及给过去留下什么印记。当我转身向后,记忆只剩一片茫茫,回忆班驳得像老屋的围墙,只有几块断砖残石,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坤坤就属于“断砖残石”这一类的,他的存在证明了我是个拥有过去的人。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奇怪,我小时候的记忆跑到哪去了?为什么我连过去都需要从别人的嘴里去知晓?为什么我做那种奇怪的梦魇?梦中,我会依稀看见,那年夏天,我们稚气的笑脸?答案无从而知,我也不想知道了。
坤坤说:“忘记就忘记吧,就算你记起了,它也仍旧是过去。”嗯,这话很符合他的性格。就像他的文字一样,很现实。他喜欢写那种官场黑暗,世态丑陋的文字,然后还会大义凛然的对我说:“靠,我就见不得那些败类样。”就这样,害我老是忍不住想找把刀把他脑袋撬开,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真的觉得他好幼稚。难道就因为你写点东西去揭露批判他们,世界就因此改变了么?那也太假了点吧。坤坤却说:“国人要亡了,你看你那麻木样。”“是啊,我能不麻木么?奥特曼都不管地球跑去和怪兽谈恋爱去了,怎么不麻木。”我像个疯子一样摇头说到。然后……
“哈哈!我看到你突然好有灵感!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呃,有一个叫李哲彧的疯子,杀了人,然后……”
“喂!我杀了你!”
三、鱼儿 : 老亲,一辈子的事了。
我一般是这样向别人介绍鱼儿的:他的年龄与智商成反比,长像可以,就是有时候有点傻而已,性格嘛也可以,任打任骂任劳任怨至多不是把嘴翘起。
呵呵,别人都不信我说的。当然,很多人都是看不到的。我所说的,是他真实的自己,没有任何修饰掩饰的自己。
我和鱼儿其实认识的时间很短,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是,却发展得很好。怎么说呢?那份情,很深很深。深到,只有彼此。其实,从第一次在酒吧见到他,我就知道,我们注定会很处得来。因为彼此,都是有太多故事的人,有太多悲伤的人。那时的他,拉着我的手说:我们俩家是亲戚呐。我们做老亲(老亲:方言,不同于亲家的解释。指孩子的干爸或着干妈。)吧?
然后,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闹过矛盾过,他说:呐、宝贝林飞宇、坤坤、鱼儿、思雅、小强……青春路上,我由衷的感谢你们的存在。—— 致我生命中蛮重要的那些人
一 、 林飞宇 : 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
认识飞宇,好象是08年初,在我的QQ群里,他叫我老大、Boos,我叫他宝或宝贝。
宝比我小两岁,才过完他15岁的生日。从网友发展成朋友,又从朋友发展成像他说的“兄弟俩”,也许是因为我们有太多共通。他太象我自己,过去的自己。因此,我懂他,他也懂我。我懂他的单纯、幼稚、可爱,我也懂他傻傻的,苯苯的去用堕落来掩饰自己的失落难过和不满。我懂,只因我曾这样走来。也因为我懂,我知道走到现在,是那么艰辛,那么沉重。
“宝,Boos不想你象我一样,我要你幸福。”
“不干,我要Boos和我一起幸福。”
“宝,把烟戒了吧,对身体不好。”
“好啊,Boos和我一起戒啊,一个人戒很孤单的。”
“呃……”
“我学Boos啊,一天只吃一顿饭,然后病了也不管,居然又好了,不过又病了……”
“想学我去死么?”
“好啊,我们一起去。”
“呃……”
那天看到宝为我写的日志: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我要你快乐,答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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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Boos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资格去拥有幸福,但是Boos真的渴望,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幸福,哪怕有多么艰险,至少有我,撑着。
二 、 坤坤 : 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
和坤坤认识很多年了,从小学到高中,浑浑噩噩,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走过4000多个夹杂着泪与笑的日子。突然觉得时间过的好快,快到我不曾发觉,快到我来不及给过去留下什么印记。当我转身向后,记忆只剩一片茫茫,回忆班驳得像老屋的围墙,只有几块断砖残石,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坤坤就属于“断砖残石”这一类的,他的存在证明了我是个拥有过去的人。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奇怪,我小时候的记忆跑到哪去了?为什么我连过去都需要从别人的嘴里去知晓?为什么我做那种奇怪的梦魇?梦中,我会依稀看见,那年夏天,我们稚气的笑脸?答案无从而知,我也不想知道了。
坤坤说:“忘记就忘记吧,就算你记起了,它也仍旧是过去。”嗯,这话很符合他的性格。就像他的文字一样,很现实。他喜欢写那种官场黑暗,世态丑陋的文字,然后还会大义凛然的对我说:“靠,我就见不得那些败类样。”就这样,害我老是忍不住想找把刀把他脑袋撬开,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真的觉得他好幼稚。难道就因为你写点东西去揭露批判他们,世界就因此改变了么?那也太假了点吧。坤坤却说:“国人要亡了,你看你那麻木样。”“是啊,我能不麻木么?奥特曼都不管地球跑去和怪兽谈恋爱去了,怎么不麻木。”我像个疯子一样摇头说到。然后……
“哈哈!我看到你突然好有灵感!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呃,有一个叫李哲彧的疯子,杀了人,然后……”
“喂!我杀了你!”
三、鱼儿 : 老亲,一辈子的事了。
我一般是这样向别人介绍鱼儿的:他的年龄与智商成反比,长像可以,就是有时候有点傻而已,性格嘛也可以,任打任骂任劳任怨至多不是把嘴翘起。
呵呵,别人都不信我说的。当然,很多人都是看不到的。我所说的,是他真实的自己,没有任何修饰掩饰的自己。
我和鱼儿其实认识的时间很短,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是,却发展得很好。怎么说呢?那份情,很深很深。深到,只有彼此。其实,从第一次在酒吧见到他,我就知道,我们注定会很处得来。因为彼此,都是有太多故事的人,有太多悲伤的人。那时的他,拉着我的手说:我们俩家是亲戚呐。我们做老亲(老亲:方言,不同于亲家的解释。指孩子的干爸或着干妈。)吧?
然后,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闹过矛盾过,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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