嘟嘟日记 750字
文章摘要:初一日记作文:怎么写好嘟嘟日记750字?每次我和瑶儿出去玩的时候,看到我的人都会自言自语道:“这只小狗可真小呀。”但是,大家别看我小,我都已经1岁半了,还有了宝宝呢。我的宝宝一个叫聪聪,一个叫笨笨。聪聪非常漂亮,温柔可亲,它是妹妹,早已经被别人送到乡下了。以下是余薛美写的《嘟嘟日记》范文;
好嘟嘟日记750字概况
- 作者:余薛美
- 班级:初中初一
- 字数:750字作文
- 体裁:日记
- 段落:分6段叙写
- 更新:2024年01月11日 06时37分
每次我和瑶儿出去玩的时候,看到我的人都会自言自语道:“这只小狗可真小呀!”但是,大家别看我小,我都已经1岁半了,还有了宝宝呢!我的宝宝一个叫聪聪,一个叫笨笨。聪聪非常漂亮,温柔可亲,它是妹妹,早已经被别人送到乡下了。而笨笨呢,它非常忠厚,憨态可掬,它是哥哥,一直在瑶儿的姑姑家生活着。
今天下午,听瑶儿说笨笨晚上要来找我玩,我高兴地都吃不下去饭了。等啊等啊,突然,我听到了钥匙开动门锁的声音。呀!看,这是谁来了?一只白白的毛,大大的眼睛,短短的腿的小狗从外面冲了进来。我定神一看,呀,这不是我的宝宝笨笨么!我急忙兴高采烈地迎了上去。
笨笨见了我,也兴奋地冲了过来,一下子扑到了我的身上。幸亏我眼疾手快,把笨笨甩了下去,又扑到了笨笨身上。我们一会儿你咬我,一会儿我咬你,打得不亦乐乎。每次见面,我们都会这样地打一场,你们可别以为我是在欺负笨笨,其实,我是在教笨笨学本领呢!
告诉大家吧,笨笨现在可厉害了,要是比打架,我百分之百是打不过它的,可是比谁文静,那当然是我文静,它调皮了。笨笨的最大爱好就是——啃拖鞋,它经常爬在别人的拖鞋上,偷偷袭击拖鞋,左啃啃,右啃啃,不一会就搞定一双拖鞋了,瑶儿姑父的拖鞋就是这样被它啃烂了。
突然,一股火腿肠的香味儿扑鼻而来,抢啊!我和笨笨不约而同地向瑶儿那边跑去。呀!不好,笨笨比我领先一步,火腿肠已经被它一口吞到肚子里去了。等我跑过去的时候,连一点小小的火腿肠渣子也没有了,我这个当妈妈的只能饿着肚子了。哎,笨笨真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还记得有一次,瑶儿的姑姑给我和笨笨拿回来了一根很长的大骨头,结果,人家笨笨把骨头叼到了一边,在那儿自己独享。我走到它身边想尝上一口,可是它使劲地护着,就是不让我靠近,害得我一口也没吃上。
虽然笨笨又调皮又忘恩负义,但我还是非常喜欢它,因为它毕竟是我的宝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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