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的少年 10000字
文章摘要:高三作文10000字:怎么写好致我的少年10000字作文?听说,你喜欢将小拇指弯成彩虹的弧度,不过,多么可惜,即将17岁的我从未见过真正的彩虹。听说,你喜欢收藏彩色铅笔屑,你将它们拼成五彩的花朵,然后贴在那家叫Jenifer的咖啡店的墙壁上,我曾经对此咋舌不已,一直觉得那家文艺的小店定不会许你贴上如此稚气的太阳花,可是你,却偏偏破了例。以下是黄文红写的《致我的少年》范文;
好致我的少年作文10000字概况
- 作者:黄文红
- 班级:高中高三
- 字数:10000字作文
- 体裁:
- 段落:分127段叙写
- 更新:2024年12月18日 08时52分
听说,你喜欢将小拇指弯成彩虹的弧度,不过,多么可惜,即将17岁的我从未见过真正的彩虹。
听说,你喜欢收藏彩色铅笔屑,你将它们拼成五彩的花朵,然后贴在那家叫Jenifer的咖啡店的墙壁上,我曾经对此咋舌不已,一直觉得那家文艺的小店定不会许你贴上如此稚气的太阳花,可是你,却偏偏破了例。我舔着巧克力味的可爱多,爬了很多层的楼梯,看见你用红色粉笔在墙壁上画的笑脸,我笑得喘不过气。
听说,你喜欢画莫名其妙的东西,比如长着翅膀的小黄狗,你说那只狗叫“花花”;比如脸颊上有许多雀斑的女孩,你说,那些雀斑是振翅欲飞的蝴蝶,它只是困了,所以住在小女孩的脸颊上做了一个悠长悠长的梦,等它醒来,小女孩也就长大了。
听说,你喜欢翘起左边的唇角,就像你喜欢左边一样。我曾看见你左侧唇边浅浅的痕迹,蜿蜒的样子像我的掌纹。
听说,你喜欢吃可乐味的棒棒糖,可是你却一点也不喜欢喝可乐。
听说,你喜欢收藏用尽的笔芯,你说,彩色的笔芯可以拼成彩虹。
••••••
我不喜欢咖啡,不喜欢芝士蛋糕,不喜欢玻璃杯装的橘子茶,不喜欢爬很多层的楼梯,不喜欢坐在很高很高的地方,不喜欢蓝调,不喜欢小资,不喜欢一墙壁的旧书,可是这些乱七八糟我不喜欢的东西,它们一股脑地躲进那家叫Jenifer的咖啡店里,说实话,我应该不喜欢那里,但多么可惜,这只是“应该”而已。我每天从学校门口左转,在熙攘的人群中走过200米,然后右转,过一条很吵很吵、很长很长的马路,接着右转,走过50米安静的小路,路旁有很浅的亮色,路灯是安静的淡黄色,照着我,一个人的我。推开玻璃门,爬很久的楼梯,然后我就这样惯性地走进一家很文艺的咖啡店。他们说这里的摩卡很有名,芝士蛋糕很好吃,播放的蓝调很好听,书架上的旧书很好看。可是,这些我都不喜欢。我只是为了看那些太阳花才来这里,那些你贴在墙壁上的太阳花。
你定是翘着左侧的唇角,用骨节分明的十指将彩色的花朵贴在墙壁上,接着拍拍双手,吃一个可乐味的棒棒糖,坐在左边第一个椅子上,看一本很旧很旧的书,你的左手轻轻敲打着木质的桌面,桌子上有一块没有动过的芝士蛋糕,还有一杯冒着热气的摩卡,旋转的雾气给你浓黑的眸子蒙上一层薄薄的乳白色,你嘴里哼着正在播的曲子,音色迷离。我想这样的你,这样的在Jenifer里一个人的你依旧耀眼得要命,可是我却那样强烈地感到,17岁的你用苍白的岁月等待左手边的背影。我每天早晨背着很沉很沉的书包,垂着头、喘着气,爬5层楼梯。可是如果看见你,定会欢喜地跟上去,可是我多么胆小,从不敢跟你距离太近。你耳朵里塞着白色的耳机,墨色的发在晨风里跳跃着,你从不穿格子衬衫,只穿棉质的T恤,你从不穿牛仔裤,只穿黑色的运动裤,你从不带手机,你说对你而言手机的功能只有报时,而你早已有了一块腕表。
我曾一直以为,我的少年是会穿着有着暗色纹理的衬衫,或者穿着有些泛白的牛仔裤的男孩。可是,你终究是我的例外。
我喜欢脸红,喜欢冒着气泡的可乐,喜欢格子衬衫,喜欢牛仔裤,喜欢崭新的书,喜欢将用尽的东西全部丢进垃圾箱里,喜欢亮色的耳机,喜欢褐色的发,喜欢很浅的眸子,喜欢很晴很晴的天。可是,我还是固执地把你当做我的少年,用尽我从女孩到女生的时间。虽然从学校门口开始,你左转,我右转。
可是,我是一个多么倔强的小孩,用尽力气也不肯为你改变丝毫。有时我在思索,如果我戒掉可乐,放弃衬衫癖,没有恐高症,喜欢收藏五彩的美丽,没有怯懦,热爱彩虹,迷恋咖啡,沉醉于蓝调,那么,你会不会真正地成为我的少年?
其实,我不勇敢,就算有你的QQ号也不敢加你,就算在人人上找到你也不敢留下任何痕迹,其实,我只是害怕因为迷恋你的小指彩虹般弯曲的弧度而忘记我的小指早已僵硬不能活动。其实,我那么真切地知晓,我的改变与否,于你无关紧要。因为就算我假意与你撞个满怀,你也只会轻声说“对不起”,接着转身离去,你不曾认识我,又怎会在意我?
听说,你QQ头像只为一个人亮。
听说,你的人人只有一个好友。
听说,你等了一个人很久。
听说,你喜欢文艺的女孩,她会说很地道的英语,有浓浓的伦敦音。
听说,你在下雨天为听说,你喜欢将小拇指弯成彩虹的弧度,不过,多么可惜,即将17岁的我从未见过真正的彩虹。听说,你喜欢收藏彩色铅笔屑,你将它们拼成五彩的花朵,然后贴在那家叫Jenifer的咖啡店的墙壁上,我曾经对此咋舌不已,一直觉得那家文艺的小店定不会许你贴上如此稚气的太阳花,可是你,却偏偏破了例。我舔着巧克力味的可爱多,爬了很多层的楼梯,看见你用红色粉笔在墙壁上画的笑脸,我笑得喘不过气。
听说,你喜欢画莫名其妙的东西,比如长着翅膀的小黄狗,你说那只狗叫“花花”;比如脸颊上有许多雀斑的女孩,你说,那些雀斑是振翅欲飞的蝴蝶,它只是困了,所以住在小女孩的脸颊上做了一个悠长悠长的梦,等它醒来,小女孩也就长大了。
听说,你喜欢翘起左边的唇角,就像你喜欢左边一样。我曾看见你左侧唇边浅浅的痕迹,蜿蜒的样子像我的掌纹。
听说,你喜欢吃可乐味的棒棒糖,可是你却一点也不喜欢喝可乐。
听说,你喜欢收藏用尽的笔芯,你说,彩色的笔芯可以拼成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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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咖啡,不喜欢芝士蛋糕,不喜欢玻璃杯装的橘子茶,不喜欢爬很多层的楼梯,不喜欢坐在很高很高的地方,不喜欢蓝调,不喜欢小资,不喜欢一墙壁的旧书,可是这些乱七八糟我不喜欢的东西,它们一股脑地躲进那家叫Jenifer的咖啡店里,说实话,我应该不喜欢那里,但多么可惜,这只是“应该”而已。我每天从学校门口左转,在熙攘的人群中走过200米,然后右转,过一条很吵很吵、很长很长的马路,接着右转,走过50米安静的小路,路旁有很浅的亮色,路灯是安静的淡黄色,照着我,一个人的我。推开玻璃门,爬很久的楼梯,然后我就这样惯性地走进一家很文艺的咖啡店。他们说这里的摩卡很有名,芝士蛋糕很好吃,播放的蓝调很好听,书架上的旧书很好看。可是,这些我都不喜欢。我只是为了看那些太阳花才来这里,那些你贴在墙壁上的太阳花。
你定是翘着左侧的唇角,用骨节分明的十指将彩色的花朵贴在墙壁上,接着拍拍双手,吃一个可乐味的棒棒糖,坐在左边第一个椅子上,看一本很旧很旧的书,你的左手轻轻敲打着木质的桌面,桌子上有一块没有动过的芝士蛋糕,还有一杯冒着热气的摩卡,旋转的雾气给你浓黑的眸子蒙上一层薄薄的乳白色,你嘴里哼着正在播的曲子,音色迷离。我想这样的你,这样的在Jenifer里一个人的你依旧耀眼得要命,可是我却那样强烈地感到,17岁的你用苍白的岁月等待左手边的背影。我每天早晨背着很沉很沉的书包,垂着头、喘着气,爬5层楼梯。可是如果看见你,定会欢喜地跟上去,可是我多么胆小,从不敢跟你距离太近。你耳朵里塞着白色的耳机,墨色的发在晨风里跳跃着,你从不穿格子衬衫,只穿棉质的T恤,你从不穿牛仔裤,只穿黑色的运动裤,你从不带手机,你说对你而言手机的功能只有报时,而你早已有了一块腕表。
我曾一直以为,我的少年是会穿着有着暗色纹理的衬衫,或者穿着有些泛白的牛仔裤的男孩。可是,你终究是我的例外。
我喜欢脸红,喜欢冒着气泡的可乐,喜欢格子衬衫,喜欢牛仔裤,喜欢崭新的书,喜欢将用尽的东西全部丢进垃圾箱里,喜欢亮色的耳机,喜欢褐色的发,喜欢很浅的眸子,喜欢很晴很晴的天。可是,我还是固执地把你当做我的少年,用尽我从女孩到女生的时间。虽然从学校门口开始,你左转,我右转。
可是,我是一个多么倔强的小孩,用尽力气也不肯为你改变丝毫。有时我在思索,如果我戒掉可乐,放弃衬衫癖,没有恐高症,喜欢收藏五彩的美丽,没有怯懦,热爱彩虹,迷恋咖啡,沉醉于蓝调,那么,你会不会真正地成为我的少年?
其实,我不勇敢,就算有你的QQ号也不敢加你,就算在人人上找到你也不敢留下任何痕迹,其实,我只是害怕因为迷恋你的小指彩虹般弯曲的弧度而忘记我的小指早已僵硬不能活动。其实,我那么真切地知晓,我的改变与否,于你无关紧要。因为就算我假意与你撞个满怀,你也只会轻声说“对不起”,接着转身离去,你不曾认识我,又怎会在意我?
听说,你QQ头像只为一个人亮。
听说,你的人人只有一个好友。
听说,你等了一个人很久。
听说,你喜欢文艺的女孩,她会说很地道的英语,有浓浓的伦敦音。
听说,你在下雨天为听说,你喜欢将小拇指弯成彩虹的弧度,不过,多么可惜,即将17岁的我从未见过真正的彩虹。听说,你喜欢收藏彩色铅笔屑,你将它们拼成五彩的花朵,然后贴在那家叫Jenifer的咖啡店的墙壁上,我曾经对此咋舌不已,一直觉得那家文艺的小店定不会许你贴上如此稚气的太阳花,可是你,却偏偏破了例。我舔着巧克力味的可爱多,爬了很多层的楼梯,看见你用红色粉笔在墙壁上画的笑脸,我笑得喘不过气。
听说,你喜欢画莫名其妙的东西,比如长着翅膀的小黄狗,你说那只狗叫“花花”;比如脸颊上有许多雀斑的女孩,你说,那些雀斑是振翅欲飞的蝴蝶,它只是困了,所以住在小女孩的脸颊上做了一个悠长悠长的梦,等它醒来,小女孩也就长大了。
听说,你喜欢翘起左边的唇角,就像你喜欢左边一样。我曾看见你左侧唇边浅浅的痕迹,蜿蜒的样子像我的掌纹。
听说,你喜欢吃可乐味的棒棒糖,可是你却一点也不喜欢喝可乐。
听说,你喜欢收藏用尽的笔芯,你说,彩色的笔芯可以拼成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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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咖啡,不喜欢芝士蛋糕,不喜欢玻璃杯装的橘子茶,不喜欢爬很多层的楼梯,不喜欢坐在很高很高的地方,不喜欢蓝调,不喜欢小资,不喜欢一墙壁的旧书,可是这些乱七八糟我不喜欢的东西,它们一股脑地躲进那家叫Jenifer的咖啡店里,说实话,我应该不喜欢那里,但多么可惜,这只是“应该”而已。我每天从学校门口左转,在熙攘的人群中走过200米,然后右转,过一条很吵很吵、很长很长的马路,接着右转,走过50米安静的小路,路旁有很浅的亮色,路灯是安静的淡黄色,照着我,一个人的我。推开玻璃门,爬很久的楼梯,然后我就这样惯性地走进一家很文艺的咖啡店。他们说这里的摩卡很有名,芝士蛋糕很好吃,播放的蓝调很好听,书架上的旧书很好看。可是,这些我都不喜欢。我只是为了看那些太阳花才来这里,那些你贴在墙壁上的太阳花。
你定是翘着左侧的唇角,用骨节分明的十指将彩色的花朵贴在墙壁上,接着拍拍双手,吃一个可乐味的棒棒糖,坐在左边第一个椅子上,看一本很旧很旧的书,你的左手轻轻敲打着木质的桌面,桌子上有一块没有动过的芝士蛋糕,还有一杯冒着热气的摩卡,旋转的雾气给你浓黑的眸子蒙上一层薄薄的乳白色,你嘴里哼着正在播的曲子,音色迷离。我想这样的你,这样的在Jenifer里一个人的你依旧耀眼得要命,可是我却那样强烈地感到,17岁的你用苍白的岁月等待左手边的背影。我每天早晨背着很沉很沉的书包,垂着头、喘着气,爬5层楼梯。可是如果看见你,定会欢喜地跟上去,可是我多么胆小,从不敢跟你距离太近。你耳朵里塞着白色的耳机,墨色的发在晨风里跳跃着,你从不穿格子衬衫,只穿棉质的T恤,你从不穿牛仔裤,只穿黑色的运动裤,你从不带手机,你说对你而言手机的功能只有报时,而你早已有了一块腕表。
我曾一直以为,我的少年是会穿着有着暗色纹理的衬衫,或者穿着有些泛白的牛仔裤的男孩。可是,你终究是我的例外。
我喜欢脸红,喜欢冒着气泡的可乐,喜欢格子衬衫,喜欢牛仔裤,喜欢崭新的书,喜欢将用尽的东西全部丢进垃圾箱里,喜欢亮色的耳机,喜欢褐色的发,喜欢很浅的眸子,喜欢很晴很晴的天。可是,我还是固执地把你当做我的少年,用尽我从女孩到女生的时间。虽然从学校门口开始,你左转,我右转。
可是,我是一个多么倔强的小孩,用尽力气也不肯为你改变丝毫。有时我在思索,如果我戒掉可乐,放弃衬衫癖,没有恐高症,喜欢收藏五彩的美丽,没有怯懦,热爱彩虹,迷恋咖啡,沉醉于蓝调,那么,你会不会真正地成为我的少年?
其实,我不勇敢,就算有你的QQ号也不敢加你,就算在人人上找到你也不敢留下任何痕迹,其实,我只是害怕因为迷恋你的小指彩虹般弯曲的弧度而忘记我的小指早已僵硬不能活动。其实,我那么真切地知晓,我的改变与否,于你无关紧要。因为就算我假意与你撞个满怀,你也只会轻声说“对不起”,接着转身离去,你不曾认识我,又怎会在意我?
听说,你QQ头像只为一个人亮。
听说,你的人人只有一个好友。
听说,你等了一个人很久。
听说,你喜欢文艺的女孩,她会说很地道的英语,有浓浓的伦敦音。
听说,你在下雨天为听说,你喜欢将小拇指弯成彩虹的弧度,不过,多么可惜,即将17岁的我从未见过真正的彩虹。听说,你喜欢收藏彩色铅笔屑,你将它们拼成五彩的花朵,然后贴在那家叫Jenifer的咖啡店的墙壁上,我曾经对此咋舌不已,一直觉得那家文艺的小店定不会许你贴上如此稚气的太阳花,可是你,却偏偏破了例。我舔着巧克力味的可爱多,爬了很多层的楼梯,看见你用红色粉笔在墙壁上画的笑脸,我笑得喘不过气。
听说,你喜欢画莫名其妙的东西,比如长着翅膀的小黄狗,你说那只狗叫“花花”;比如脸颊上有许多雀斑的女孩,你说,那些雀斑是振翅欲飞的蝴蝶,它只是困了,所以住在小女孩的脸颊上做了一个悠长悠长的梦,等它醒来,小女孩也就长大了。
听说,你喜欢翘起左边的唇角,就像你喜欢左边一样。我曾看见你左侧唇边浅浅的痕迹,蜿蜒的样子像我的掌纹。
听说,你喜欢吃可乐味的棒棒糖,可是你却一点也不喜欢喝可乐。
听说,你喜欢收藏用尽的笔芯,你说,彩色的笔芯可以拼成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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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咖啡,不喜欢芝士蛋糕,不喜欢玻璃杯装的橘子茶,不喜欢爬很多层的楼梯,不喜欢坐在很高很高的地方,不喜欢蓝调,不喜欢小资,不喜欢一墙壁的旧书,可是这些乱七八糟我不喜欢的东西,它们一股脑地躲进那家叫Jenifer的咖啡店里,说实话,我应该不喜欢那里,但多么可惜,这只是“应该”而已。我每天从学校门口左转,在熙攘的人群中走过200米,然后右转,过一条很吵很吵、很长很长的马路,接着右转,走过50米安静的小路,路旁有很浅的亮色,路灯是安静的淡黄色,照着我,一个人的我。推开玻璃门,爬很久的楼梯,然后我就这样惯性地走进一家很文艺的咖啡店。他们说这里的摩卡很有名,芝士蛋糕很好吃,播放的蓝调很好听,书架上的旧书很好看。可是,这些我都不喜欢。我只是为了看那些太阳花才来这里,那些你贴在墙壁上的太阳花。
你定是翘着左侧的唇角,用骨节分明的十指将彩色的花朵贴在墙壁上,接着拍拍双手,吃一个可乐味的棒棒糖,坐在左边第一个椅子上,看一本很旧很旧的书,你的左手轻轻敲打着木质的桌面,桌子上有一块没有动过的芝士蛋糕,还有一杯冒着热气的摩卡,旋转的雾气给你浓黑的眸子蒙上一层薄薄的乳白色,你嘴里哼着正在播的曲子,音色迷离。我想这样的你,这样的在Jenifer里一个人的你依旧耀眼得要命,可是我却那样强烈地感到,17岁的你用苍白的岁月等待左手边的背影。我每天早晨背着很沉很沉的书包,垂着头、喘着气,爬5层楼梯。可是如果看见你,定会欢喜地跟上去,可是我多么胆小,从不敢跟你距离太近。你耳朵里塞着白色的耳机,墨色的发在晨风里跳跃着,你从不穿格子衬衫,只穿棉质的T恤,你从不穿牛仔裤,只穿黑色的运动裤,你从不带手机,你说对你而言手机的功能只有报时,而你早已有了一块腕表。
我曾一直以为,我的少年是会穿着有着暗色纹理的衬衫,或者穿着有些泛白的牛仔裤的男孩。可是,你终究是我的例外。
我喜欢脸红,喜欢冒着气泡的可乐,喜欢格子衬衫,喜欢牛仔裤,喜欢崭新的书,喜欢将用尽的东西全部丢进垃圾箱里,喜欢亮色的耳机,喜欢褐色的发,喜欢很浅的眸子,喜欢很晴很晴的天。可是,我还是固执地把你当做我的少年,用尽我从女孩到女生的时间。虽然从学校门口开始,你左转,我右转。
可是,我是一个多么倔强的小孩,用尽力气也不肯为你改变丝毫。有时我在思索,如果我戒掉可乐,放弃衬衫癖,没有恐高症,喜欢收藏五彩的美丽,没有怯懦,热爱彩虹,迷恋咖啡,沉醉于蓝调,那么,你会不会真正地成为我的少年?
其实,我不勇敢,就算有你的QQ号也不敢加你,就算在人人上找到你也不敢留下任何痕迹,其实,我只是害怕因为迷恋你的小指彩虹般弯曲的弧度而忘记我的小指早已僵硬不能活动。其实,我那么真切地知晓,我的改变与否,于你无关紧要。因为就算我假意与你撞个满怀,你也只会轻声说“对不起”,接着转身离去,你不曾认识我,又怎会在意我?
听说,你QQ头像只为一个人亮。
听说,你的人人只有一个好友。
听说,你等了一个人很久。
听说,你喜欢文艺的女孩,她会说很地道的英语,有浓浓的伦敦音。
听说,你在下雨天为听说,你喜欢将小拇指弯成彩虹的弧度,不过,多么可惜,即将17岁的我从未见过真正的彩虹。听说,你喜欢收藏彩色铅笔屑,你将它们拼成五彩的花朵,然后贴在那家叫Jenifer的咖啡店的墙壁上,我曾经对此咋舌不已,一直觉得那家文艺的小店定不会许你贴上如此稚气的太阳花,可是你,却偏偏破了例。我舔着巧克力味的可爱多,爬了很多层的楼梯,看见你用红色粉笔在墙壁上画的笑脸,我笑得喘不过气。
听说,你喜欢画莫名其妙的东西,比如长着翅膀的小黄狗,你说那只狗叫“花花”;比如脸颊上有许多雀斑的女孩,你说,那些雀斑是振翅欲飞的蝴蝶,它只是困了,所以住在小女孩的脸颊上做了一个悠长悠长的梦,等它醒来,小女孩也就长大了。
听说,你喜欢翘起左边的唇角,就像你喜欢左边一样。我曾看见你左侧唇边浅浅的痕迹,蜿蜒的样子像我的掌纹。
听说,你喜欢吃可乐味的棒棒糖,可是你却一点也不喜欢喝可乐。
听说,你喜欢收藏用尽的笔芯,你说,彩色的笔芯可以拼成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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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咖啡,不喜欢芝士蛋糕,不喜欢玻璃杯装的橘子茶,不喜欢爬很多层的楼梯,不喜欢坐在很高很高的地方,不喜欢蓝调,不喜欢小资,不喜欢一墙壁的旧书,可是这些乱七八糟我不喜欢的东西,它们一股脑地躲进那家叫Jenifer的咖啡店里,说实话,我应该不喜欢那里,但多么可惜,这只是“应该”而已。我每天从学校门口左转,在熙攘的人群中走过200米,然后右转,过一条很吵很吵、很长很长的马路,接着右转,走过50米安静的小路,路旁有很浅的亮色,路灯是安静的淡黄色,照着我,一个人的我。推开玻璃门,爬很久的楼梯,然后我就这样惯性地走进一家很文艺的咖啡店。他们说这里的摩卡很有名,芝士蛋糕很好吃,播放的蓝调很好听,书架上的旧书很好看。可是,这些我都不喜欢。我只是为了看那些太阳花才来这里,那些你贴在墙壁上的太阳花。
你定是翘着左侧的唇角,用骨节分明的十指将彩色的花朵贴在墙壁上,接着拍拍双手,吃一个可乐味的棒棒糖,坐在左边第一个椅子上,看一本很旧很旧的书,你的左手轻轻敲打着木质的桌面,桌子上有一块没有动过的芝士蛋糕,还有一杯冒着热气的摩卡,旋转的雾气给你浓黑的眸子蒙上一层薄薄的乳白色,你嘴里哼着正在播的曲子,音色迷离。我想这样的你,这样的在Jenifer里一个人的你依旧耀眼得要命,可是我却那样强烈地感到,17岁的你用苍白的岁月等待左手边的背影。我每天早晨背着很沉很沉的书包,垂着头、喘着气,爬5层楼梯。可是如果看见你,定会欢喜地跟上去,可是我多么胆小,从不敢跟你距离太近。你耳朵里塞着白色的耳机,墨色的发在晨风里跳跃着,你从不穿格子衬衫,只穿棉质的T恤,你从不穿牛仔裤,只穿黑色的运动裤,你从不带手机,你说对你而言手机的功能只有报时,而你早已有了一块腕表。
我曾一直以为,我的少年是会穿着有着暗色纹理的衬衫,或者穿着有些泛白的牛仔裤的男孩。可是,你终究是我的例外。
我喜欢脸红,喜欢冒着气泡的可乐,喜欢格子衬衫,喜欢牛仔裤,喜欢崭新的书,喜欢将用尽的东西全部丢进垃圾箱里,喜欢亮色的耳机,喜欢褐色的发,喜欢很浅的眸子,喜欢很晴很晴的天。可是,我还是固执地把你当做我的少年,用尽我从女孩到女生的时间。虽然从学校门口开始,你左转,我右转。
可是,我是一个多么倔强的小孩,用尽力气也不肯为你改变丝毫。有时我在思索,如果我戒掉可乐,放弃衬衫癖,没有恐高症,喜欢收藏五彩的美丽,没有怯懦,热爱彩虹,迷恋咖啡,沉醉于蓝调,那么,你会不会真正地成为我的少年?
其实,我不勇敢,就算有你的QQ号也不敢加你,就算在人人上找到你也不敢留下任何痕迹,其实,我只是害怕因为迷恋你的小指彩虹般弯曲的弧度而忘记我的小指早已僵硬不能活动。其实,我那么真切地知晓,我的改变与否,于你无关紧要。因为就算我假意与你撞个满怀,你也只会轻声说“对不起”,接着转身离去,你不曾认识我,又怎会在意我?
听说,你QQ头像只为一个人亮。
听说,你的人人只有一个好友。
听说,你等了一个人很久。
听说,你喜欢文艺的女孩,她会说很地道的英语,有浓浓的伦敦音。
听说,你在下雨天为听说,你喜欢将小拇指弯成彩虹的弧度,不过,多么可惜,即将17岁的我从未见过真正的彩虹。听说,你喜欢收藏彩色铅笔屑,你将它们拼成五彩的花朵,然后贴在那家叫Jenifer的咖啡店的墙壁上,我曾经对此咋舌不已,一直觉得那家文艺的小店定不会许你贴上如此稚气的太阳花,可是你,却偏偏破了例。我舔着巧克力味的可爱多,爬了很多层的楼梯,看见你用红色粉笔在墙壁上画的笑脸,我笑得喘不过气。
听说,你喜欢画莫名其妙的东西,比如长着翅膀的小黄狗,你说那只狗叫“花花”;比如脸颊上有许多雀斑的女孩,你说,那些雀斑是振翅欲飞的蝴蝶,它只是困了,所以住在小女孩的脸颊上做了一个悠长悠长的梦,等它醒来,小女孩也就长大了。
听说,你喜欢翘起左边的唇角,就像你喜欢左边一样。我曾看见你左侧唇边浅浅的痕迹,蜿蜒的样子像我的掌纹。
听说,你喜欢吃可乐味的棒棒糖,可是你却一点也不喜欢喝可乐。
听说,你喜欢收藏用尽的笔芯,你说,彩色的笔芯可以拼成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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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咖啡,不喜欢芝士蛋糕,不喜欢玻璃杯装的橘子茶,不喜欢爬很多层的楼梯,不喜欢坐在很高很高的地方,不喜欢蓝调,不喜欢小资,不喜欢一墙壁的旧书,可是这些乱七八糟我不喜欢的东西,它们一股脑地躲进那家叫Jenifer的咖啡店里,说实话,我应该不喜欢那里,但多么可惜,这只是“应该”而已。我每天从学校门口左转,在熙攘的人群中走过200米,然后右转,过一条很吵很吵、很长很长的马路,接着右转,走过50米安静的小路,路旁有很浅的亮色,路灯是安静的淡黄色,照着我,一个人的我。推开玻璃门,爬很久的楼梯,然后我就这样惯性地走进一家很文艺的咖啡店。他们说这里的摩卡很有名,芝士蛋糕很好吃,播放的蓝调很好听,书架上的旧书很好看。可是,这些我都不喜欢。我只是为了看那些太阳花才来这里,那些你贴在墙壁上的太阳花。
你定是翘着左侧的唇角,用骨节分明的十指将彩色的花朵贴在墙壁上,接着拍拍双手,吃一个可乐味的棒棒糖,坐在左边第一个椅子上,看一本很旧很旧的书,你的左手轻轻敲打着木质的桌面,桌子上有一块没有动过的芝士蛋糕,还有一杯冒着热气的摩卡,旋转的雾气给你浓黑的眸子蒙上一层薄薄的乳白色,你嘴里哼着正在播的曲子,音色迷离。我想这样的你,这样的在Jenifer里一个人的你依旧耀眼得要命,可是我却那样强烈地感到,17岁的你用苍白的岁月等待左手边的背影。我每天早晨背着很沉很沉的书包,垂着头、喘着气,爬5层楼梯。可是如果看见你,定会欢喜地跟上去,可是我多么胆小,从不敢跟你距离太近。你耳朵里塞着白色的耳机,墨色的发在晨风里跳跃着,你从不穿格子衬衫,只穿棉质的T恤,你从不穿牛仔裤,只穿黑色的运动裤,你从不带手机,你说对你而言手机的功能只有报时,而你早已有了一块腕表。
我曾一直以为,我的少年是会穿着有着暗色纹理的衬衫,或者穿着有些泛白的牛仔裤的男孩。可是,你终究是我的例外。
我喜欢脸红,喜欢冒着气泡的可乐,喜欢格子衬衫,喜欢牛仔裤,喜欢崭新的书,喜欢将用尽的东西全部丢进垃圾箱里,喜欢亮色的耳机,喜欢褐色的发,喜欢很浅的眸子,喜欢很晴很晴的天。可是,我还是固执地把你当做我的少年,用尽我从女孩到女生的时间。虽然从学校门口开始,你左转,我右转。
可是,我是一个多么倔强的小孩,用尽力气也不肯为你改变丝毫。有时我在思索,如果我戒掉可乐,放弃衬衫癖,没有恐高症,喜欢收藏五彩的美丽,没有怯懦,热爱彩虹,迷恋咖啡,沉醉于蓝调,那么,你会不会真正地成为我的少年?
其实,我不勇敢,就算有你的QQ号也不敢加你,就算在人人上找到你也不敢留下任何痕迹,其实,我只是害怕因为迷恋你的小指彩虹般弯曲的弧度而忘记我的小指早已僵硬不能活动。其实,我那么真切地知晓,我的改变与否,于你无关紧要。因为就算我假意与你撞个满怀,你也只会轻声说“对不起”,接着转身离去,你不曾认识我,又怎会在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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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喜欢文艺的女孩,她会说很地道的英语,有浓浓的伦敦音。
听说,你在下雨天为听说,你喜欢将小拇指弯成彩虹的弧度,不过,多么可惜,即将17岁的我从未见过真正的彩虹。听说,你喜欢收藏彩色铅笔屑,你将它们拼成五彩的花朵,然后贴在那家叫Jenifer的咖啡店的墙壁上,我曾经对此咋舌不已,一直觉得那家文艺的小店定不会许你贴上如此稚气的太阳花,可是你,却偏偏破了例。我舔着巧克力味的可爱多,爬了很多层的楼梯,看见你用红色粉笔在墙壁上画的笑脸,我笑得喘不过气。
听说,你喜欢画莫名其妙的东西,比如长着翅膀的小黄狗,你说那只狗叫“花花”;比如脸颊上有许多雀斑的女孩,你说,那些雀斑是振翅欲飞的蝴蝶,它只是困了,所以住在小女孩的脸颊上做了一个悠长悠长的梦,等它醒来,小女孩也就长大了。
听说,你喜欢翘起左边的唇角,就像你喜欢左边一样。我曾看见你左侧唇边浅浅的痕迹,蜿蜒的样子像我的掌纹。
听说,你喜欢吃可乐味的棒棒糖,可是你却一点也不喜欢喝可乐。
听说,你喜欢收藏用尽的笔芯,你说,彩色的笔芯可以拼成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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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咖啡,不喜欢芝士蛋糕,不喜欢玻璃杯装的橘子茶,不喜欢爬很多层的楼梯,不喜欢坐在很高很高的地方,不喜欢蓝调,不喜欢小资,不喜欢一墙壁的旧书,可是这些乱七八糟我不喜欢的东西,它们一股脑地躲进那家叫Jenifer的咖啡店里,说实话,我应该不喜欢那里,但多么可惜,这只是“应该”而已。我每天从学校门口左转,在熙攘的人群中走过200米,然后右转,过一条很吵很吵、很长很长的马路,接着右转,走过50米安静的小路,路旁有很浅的亮色,路灯是安静的淡黄色,照着我,一个人的我。推开玻璃门,爬很久的楼梯,然后我就这样惯性地走进一家很文艺的咖啡店。他们说这里的摩卡很有名,芝士蛋糕很好吃,播放的蓝调很好听,书架上的旧书很好看。可是,这些我都不喜欢。我只是为了看那些太阳花才来这里,那些你贴在墙壁上的太阳花。
你定是翘着左侧的唇角,用骨节分明的十指将彩色的花朵贴在墙壁上,接着拍拍双手,吃一个可乐味的棒棒糖,坐在左边第一个椅子上,看一本很旧很旧的书,你的左手轻轻敲打着木质的桌面,桌子上有一块没有动过的芝士蛋糕,还有一杯冒着热气的摩卡,旋转的雾气给你浓黑的眸子蒙上一层薄薄的乳白色,你嘴里哼着正在播的曲子,音色迷离。我想这样的你,这样的在Jenifer里一个人的你依旧耀眼得要命,可是我却那样强烈地感到,17岁的你用苍白的岁月等待左手边的背影。我每天早晨背着很沉很沉的书包,垂着头、喘着气,爬5层楼梯。可是如果看见你,定会欢喜地跟上去,可是我多么胆小,从不敢跟你距离太近。你耳朵里塞着白色的耳机,墨色的发在晨风里跳跃着,你从不穿格子衬衫,只穿棉质的T恤,你从不穿牛仔裤,只穿黑色的运动裤,你从不带手机,你说对你而言手机的功能只有报时,而你早已有了一块腕表。
我曾一直以为,我的少年是会穿着有着暗色纹理的衬衫,或者穿着有些泛白的牛仔裤的男孩。可是,你终究是我的例外。
我喜欢脸红,喜欢冒着气泡的可乐,喜欢格子衬衫,喜欢牛仔裤,喜欢崭新的书,喜欢将用尽的东西全部丢进垃圾箱里,喜欢亮色的耳机,喜欢褐色的发,喜欢很浅的眸子,喜欢很晴很晴的天。可是,我还是固执地把你当做我的少年,用尽我从女孩到女生的时间。虽然从学校门口开始,你左转,我右转。
可是,我是一个多么倔强的小孩,用尽力气也不肯为你改变丝毫。有时我在思索,如果我戒掉可乐,放弃衬衫癖,没有恐高症,喜欢收藏五彩的美丽,没有怯懦,热爱彩虹,迷恋咖啡,沉醉于蓝调,那么,你会不会真正地成为我的少年?
其实,我不勇敢,就算有你的QQ号也不敢加你,就算在人人上找到你也不敢留下任何痕迹,其实,我只是害怕因为迷恋你的小指彩虹般弯曲的弧度而忘记我的小指早已僵硬不能活动。其实,我那么真切地知晓,我的改变与否,于你无关紧要。因为就算我假意与你撞个满怀,你也只会轻声说“对不起”,接着转身离去,你不曾认识我,又怎会在意我?
听说,你QQ头像只为一个人亮。
听说,你的人人只有一个好友。
听说,你等了一个人很久。
听说,你喜欢文艺的女孩,她会说很地道的英语,有浓浓的伦敦音。
听说,你在下雨天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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