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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 10000字

文章摘要:高三作文10000字:怎么写好红10000字作文?那应该是很遥远的回忆了。就好像牛皮纸上面细微的褶皱。有关盛夏的念想。有关我的名字。有关颜色。有关我的太爷爷。在我出生的时候,他便已经失忆。老年的痴呆侵袭了他的大脑,就好像一把粉笔擦,把他之前的所有亲情,念想,以及不愿意遗忘的东西统统抹去,之后便只余下一片苍白,一片空白。以下是孙陈行写的《红》范文;

好红作文10000字概况

  • 作者:孙陈行
  • 班级:高中高三
  • 字数10000字作文
  • 体裁
  • 段落:分98段叙写
  • 更新:2021年03月08日 03时37分

那应该是很遥远的回忆了。就好像牛皮纸上面细微的褶皱。

有关盛夏的念想。有关我的名字。有关颜色

有关我的太爷爷

在我出生的时候,他便已经失忆。老年的痴呆侵袭了他的大脑,就好像一把粉笔擦,把他之前的所有亲情,念想,以及不愿意遗忘的东西统统抹去,之后便只余下一片苍白,一片空白。

我记事开始,他的脾气就是很暴躁。就好像一个得不到玩具便歇斯底里的孩子,稍微的不如意,便可以使他大动肝火,掀翻桌子,打坏一些易碎的物品。而这些暴躁,多半是因为他想记得,但是他的脑海却不允许。于是他恼火,恼火自己记不得他生命中珍贵而重要的部分。却最终无可奈何,独自叹息。

他是糊涂的,他甚至不记得自己儿子女儿的名字,并且经常做错事情。例如将大小便弄在裤子里,将没有剥皮的荔枝吃下去,以及流着口水的痴痴的傻笑,并且喜怒无常。他的床前经常挂着导尿管和尿袋,疾病随着岁月的增加而更加肆虐的侵袭他的身体与头脑,将他折磨成一具嶙峋骨,挂在岁月里是忧愁的轮廓。

他的屋子在四合院偏西的一个小房间,不足十平米便是他全部的天地。他的眼睛永远都是浑浊的,透出一片生命尽头的死灰色。他很少出门,因为严重的骨质疏松,他几乎无法走路,唯一的行走,就是缓慢的拄着拐杖到院子里,晒一晒太阳。这个时候的他是安静的,阳光在他的身上流转,投射出大大小小的凹凸阴影。那只毛色枯黄的老猫蜷缩在他的脚下瞌睡,蜷成一团的身子缓缓的起伏。这时候他的眼睛里,才会隐隐现出一丝熹微的光亮。让他觉得,生命还有那么一点意义。

他似乎很喜欢我,每次我去他的屋子里玩,他总是会叫住我,让我陪他一会。我便听话的坐在他身旁的破旧藤椅上,听他不成章句的絮叨。虽然大部分的时间,好动的我总是会发呆,想着田里的高粱杆上会不会落着蜻蜓,想着去河边放我的纸船。而他的那些嘶哑阴暗的童话,我总是听了一半,忘了一半。但他却并不太在意这些。他只是述说,永无止尽的述说。他太过于寂寞,需要有一个人来听他的故事,把他曾经的那些装进去,就好像把水倒进岁月的瓶子。于是在那个漫长的夏天,一个老人,一个小小的孩子,与绿得滴下水来的爬墙虎,就成了最安静的记忆。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是平静的,如同月夜下的大海。那些肆虐的脾气,那些无法满足的歇斯底里,全部都消褪的不见踪影。那一刻,他只是一个孤单的老者,不停的讲着只属于他的那段历史

然而他却始终未记得我真正的名字。他总是叫我红,红。而我则不喜欢这个名字,亦如我不喜欢红色。总觉得它太过于浓烈耀眼,让我无所适从。我喜欢蓝色,那种恬静的大海幽蓝色。安静,并且祥和,和我的名字一样。蓝,蓝。

我曾经在他面前无数次的抗议,告诉他我不叫红,我叫蓝,蓝。而他却一次次的忘却,一次次的叫错。后来我也就慢慢的失去了耐心,任由他叫我红。反正自己也不痛不痒,索性就习惯了。而当他叫我红的时候,我能清楚的发现,他的眼神里有一丝痛彻的留恋。然而年幼的我却并没有在乎,我所在乎的,只是如何玩耍,并且不被母亲责骂。至于他对与我的称谓,我只是将它看作是他失忆的一个产物而已。

他和我讲他年轻的时候闯关东,在十六岁的时候独自一人推着板车和乡亲们从山东菏泽一路走到黑龙江。途中经历过拦把子(土匪)差点丢了性命,遇到雪灾被困在山林里半个月,只能依靠棉衣里的棉絮充饥。就这样一路坎坷的走过来,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生根,一直到现在。而我的脑袋里却在纳闷,以为他在对我说谎。人怎么可能靠推着板车就走那么远呢?怎么可能咽得下去干巴巴的棉絮呢?但是自己也并没有在乎,只是当作他上了年纪的妄言而已。

我六岁的时候因为要上小学,离开了乡下。也远离了他的身边。那些过去的记忆早已忘却,在陈年旧事里发黄变脆,不成章节。然而他叫我的腔调却一直在耳边,在每个夜深人静的时候被我想起。

他那样叫我,红,红。

再后来回去的时候,是在我十二岁的暑假。他离世。和父母一起坐上北行的汽车,辗转六七个小时。由于晕车不停的呕吐,身体瘫软。在蜷缩在车子后排座位上的时候,看见窗外快速掠过的电线杆,以及大片大片浓郁蔓延的麦田,在夏季灼热的空气里,一点一点的晕开粘稠的色泽。我突然想起他曾经和我讲起他老家的高粱地,也是这样的浓郁,挺拔,一眼无际。到了秋天的时候,他们就变成血红色,好像大地的沸腾血液,灼烫了庄稼汉子的视野与神经,让他们的性格朴实,并且粗犷,让他们的脸庞黑里带着浓郁的红色。那种来自生命最初的红。

红。那应该是很遥远的回忆了。就好像牛皮纸上面细微的褶皱。

有关盛夏的念想。有关我的名字。有关颜色

有关我的太爷爷

在我出生的时候,他便已经失忆。老年的痴呆侵袭了他的大脑,就好像一把粉笔擦,把他之前的所有亲情,念想,以及不愿意遗忘的东西统统抹去,之后便只余下一片苍白,一片空白。

我记事开始,他的脾气就是很暴躁。就好像一个得不到玩具便歇斯底里的孩子,稍微的不如意,便可以使他大动肝火,掀翻桌子,打坏一些易碎的物品。而这些暴躁,多半是因为他想记得,但是他的脑海却不允许。于是他恼火,恼火自己记不得他生命中珍贵而重要的部分。却最终无可奈何,独自叹息。

他是糊涂的,他甚至不记得自己儿子女儿的名字,并且经常做错事情。例如将大小便弄在裤子里,将没有剥皮的荔枝吃下去,以及流着口水的痴痴的傻笑,并且喜怒无常。他的床前经常挂着导尿管和尿袋,疾病随着岁月的增加而更加肆虐的侵袭他的身体与头脑,将他折磨成一具嶙峋骨,挂在岁月里是忧愁的轮廓。

他的屋子在四合院偏西的一个小房间,不足十平米便是他全部的天地。他的眼睛永远都是浑浊的,透出一片生命尽头的死灰色。他很少出门,因为严重的骨质疏松,他几乎无法走路,唯一的行走,就是缓慢的拄着拐杖到院子里,晒一晒太阳。这个时候的他是安静的,阳光在他的身上流转,投射出大大小小的凹凸阴影。那只毛色枯黄的老猫蜷缩在他的脚下瞌睡,蜷成一团的身子缓缓的起伏。这时候他的眼睛里,才会隐隐现出一丝熹微的光亮。让他觉得,生命还有那么一点意义。

他似乎很喜欢我,每次我去他的屋子里玩,他总是会叫住我,让我陪他一会。我便听话的坐在他身旁的破旧藤椅上,听他不成章句的絮叨。虽然大部分的时间,好动的我总是会发呆,想着田里的高粱杆上会不会落着蜻蜓,想着去河边放我的纸船。而他的那些嘶哑阴暗的童话,我总是听了一半,忘了一半。但他却并不太在意这些。他只是述说,永无止尽的述说。他太过于寂寞,需要有一个人来听他的故事,把他曾经的那些装进去,就好像把水倒进岁月的瓶子。于是在那个漫长的夏天,一个老人,一个小小的孩子,与绿得滴下水来的爬墙虎,就成了最安静的记忆。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是平静的,如同月夜下的大海。那些肆虐的脾气,那些无法满足的歇斯底里,全部都消褪的不见踪影。那一刻,他只是一个孤单的老者,不停的讲着只属于他的那段历史

然而他却始终未记得我真正的名字。他总是叫我红,红。而我则不喜欢这个名字,亦如我不喜欢红色。总觉得它太过于浓烈耀眼,让我无所适从。我喜欢蓝色,那种恬静的大海幽蓝色。安静,并且祥和,和我的名字一样。蓝,蓝。

我曾经在他面前无数次的抗议,告诉他我不叫红,我叫蓝,蓝。而他却一次次的忘却,一次次的叫错。后来我也就慢慢的失去了耐心,任由他叫我红。反正自己也不痛不痒,索性就习惯了。而当他叫我红的时候,我能清楚的发现,他的眼神里有一丝痛彻的留恋。然而年幼的我却并没有在乎,我所在乎的,只是如何玩耍,并且不被母亲责骂。至于他对与我的称谓,我只是将它看作是他失忆的一个产物而已。

他和我讲他年轻的时候闯关东,在十六岁的时候独自一人推着板车和乡亲们从山东菏泽一路走到黑龙江。途中经历过拦把子(土匪)差点丢了性命,遇到雪灾被困在山林里半个月,只能依靠棉衣里的棉絮充饥。就这样一路坎坷的走过来,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生根,一直到现在。而我的脑袋里却在纳闷,以为他在对我说谎。人怎么可能靠推着板车就走那么远呢?怎么可能咽得下去干巴巴的棉絮呢?但是自己也并没有在乎,只是当作他上了年纪的妄言而已。

我六岁的时候因为要上小学,离开了乡下。也远离了他的身边。那些过去的记忆早已忘却,在陈年旧事里发黄变脆,不成章节。然而他叫我的腔调却一直在耳边,在每个夜深人静的时候被我想起。

他那样叫我,红,红。

再后来回去的时候,是在我十二岁的暑假。他离世。和父母一起坐上北行的汽车,辗转六七个小时。由于晕车不停的呕吐,身体瘫软。在蜷缩在车子后排座位上的时候,看见窗外快速掠过的电线杆,以及大片大片浓郁蔓延的麦田,在夏季灼热的空气里,一点一点的晕开粘稠的色泽。我突然想起他曾经和我讲起他老家的高粱地,也是这样的浓郁,挺拔,一眼无际。到了秋天的时候,他们就变成血红色,好像大地的沸腾血液,灼烫了庄稼汉子的视野与神经,让他们的性格朴实,并且粗犷,让他们的脸庞黑里带着浓郁的红色。那种来自生命最初的红。

红。那应该是很遥远的回忆了。就好像牛皮纸上面细微的褶皱。

有关盛夏的念想。有关我的名字。有关颜色

有关我的太爷爷

在我出生的时候,他便已经失忆。老年的痴呆侵袭了他的大脑,就好像一把粉笔擦,把他之前的所有亲情,念想,以及不愿意遗忘的东西统统抹去,之后便只余下一片苍白,一片空白。

我记事开始,他的脾气就是很暴躁。就好像一个得不到玩具便歇斯底里的孩子,稍微的不如意,便可以使他大动肝火,掀翻桌子,打坏一些易碎的物品。而这些暴躁,多半是因为他想记得,但是他的脑海却不允许。于是他恼火,恼火自己记不得他生命中珍贵而重要的部分。却最终无可奈何,独自叹息。

他是糊涂的,他甚至不记得自己儿子女儿的名字,并且经常做错事情。例如将大小便弄在裤子里,将没有剥皮的荔枝吃下去,以及流着口水的痴痴的傻笑,并且喜怒无常。他的床前经常挂着导尿管和尿袋,疾病随着岁月的增加而更加肆虐的侵袭他的身体与头脑,将他折磨成一具嶙峋骨,挂在岁月里是忧愁的轮廓。

他的屋子在四合院偏西的一个小房间,不足十平米便是他全部的天地。他的眼睛永远都是浑浊的,透出一片生命尽头的死灰色。他很少出门,因为严重的骨质疏松,他几乎无法走路,唯一的行走,就是缓慢的拄着拐杖到院子里,晒一晒太阳。这个时候的他是安静的,阳光在他的身上流转,投射出大大小小的凹凸阴影。那只毛色枯黄的老猫蜷缩在他的脚下瞌睡,蜷成一团的身子缓缓的起伏。这时候他的眼睛里,才会隐隐现出一丝熹微的光亮。让他觉得,生命还有那么一点意义。

他似乎很喜欢我,每次我去他的屋子里玩,他总是会叫住我,让我陪他一会。我便听话的坐在他身旁的破旧藤椅上,听他不成章句的絮叨。虽然大部分的时间,好动的我总是会发呆,想着田里的高粱杆上会不会落着蜻蜓,想着去河边放我的纸船。而他的那些嘶哑阴暗的童话,我总是听了一半,忘了一半。但他却并不太在意这些。他只是述说,永无止尽的述说。他太过于寂寞,需要有一个人来听他的故事,把他曾经的那些装进去,就好像把水倒进岁月的瓶子。于是在那个漫长的夏天,一个老人,一个小小的孩子,与绿得滴下水来的爬墙虎,就成了最安静的记忆。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是平静的,如同月夜下的大海。那些肆虐的脾气,那些无法满足的歇斯底里,全部都消褪的不见踪影。那一刻,他只是一个孤单的老者,不停的讲着只属于他的那段历史

然而他却始终未记得我真正的名字。他总是叫我红,红。而我则不喜欢这个名字,亦如我不喜欢红色。总觉得它太过于浓烈耀眼,让我无所适从。我喜欢蓝色,那种恬静的大海幽蓝色。安静,并且祥和,和我的名字一样。蓝,蓝。

我曾经在他面前无数次的抗议,告诉他我不叫红,我叫蓝,蓝。而他却一次次的忘却,一次次的叫错。后来我也就慢慢的失去了耐心,任由他叫我红。反正自己也不痛不痒,索性就习惯了。而当他叫我红的时候,我能清楚的发现,他的眼神里有一丝痛彻的留恋。然而年幼的我却并没有在乎,我所在乎的,只是如何玩耍,并且不被母亲责骂。至于他对与我的称谓,我只是将它看作是他失忆的一个产物而已。

他和我讲他年轻的时候闯关东,在十六岁的时候独自一人推着板车和乡亲们从山东菏泽一路走到黑龙江。途中经历过拦把子(土匪)差点丢了性命,遇到雪灾被困在山林里半个月,只能依靠棉衣里的棉絮充饥。就这样一路坎坷的走过来,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生根,一直到现在。而我的脑袋里却在纳闷,以为他在对我说谎。人怎么可能靠推着板车就走那么远呢?怎么可能咽得下去干巴巴的棉絮呢?但是自己也并没有在乎,只是当作他上了年纪的妄言而已。

我六岁的时候因为要上小学,离开了乡下。也远离了他的身边。那些过去的记忆早已忘却,在陈年旧事里发黄变脆,不成章节。然而他叫我的腔调却一直在耳边,在每个夜深人静的时候被我想起。

他那样叫我,红,红。

再后来回去的时候,是在我十二岁的暑假。他离世。和父母一起坐上北行的汽车,辗转六七个小时。由于晕车不停的呕吐,身体瘫软。在蜷缩在车子后排座位上的时候,看见窗外快速掠过的电线杆,以及大片大片浓郁蔓延的麦田,在夏季灼热的空气里,一点一点的晕开粘稠的色泽。我突然想起他曾经和我讲起他老家的高粱地,也是这样的浓郁,挺拔,一眼无际。到了秋天的时候,他们就变成血红色,好像大地的沸腾血液,灼烫了庄稼汉子的视野与神经,让他们的性格朴实,并且粗犷,让他们的脸庞黑里带着浓郁的红色。那种来自生命最初的红。

红。那应该是很遥远的回忆了。就好像牛皮纸上面细微的褶皱。

有关盛夏的念想。有关我的名字。有关颜色

有关我的太爷爷

在我出生的时候,他便已经失忆。老年的痴呆侵袭了他的大脑,就好像一把粉笔擦,把他之前的所有亲情,念想,以及不愿意遗忘的东西统统抹去,之后便只余下一片苍白,一片空白。

我记事开始,他的脾气就是很暴躁。就好像一个得不到玩具便歇斯底里的孩子,稍微的不如意,便可以使他大动肝火,掀翻桌子,打坏一些易碎的物品。而这些暴躁,多半是因为他想记得,但是他的脑海却不允许。于是他恼火,恼火自己记不得他生命中珍贵而重要的部分。却最终无可奈何,独自叹息。

他是糊涂的,他甚至不记得自己儿子女儿的名字,并且经常做错事情。例如将大小便弄在裤子里,将没有剥皮的荔枝吃下去,以及流着口水的痴痴的傻笑,并且喜怒无常。他的床前经常挂着导尿管和尿袋,疾病随着岁月的增加而更加肆虐的侵袭他的身体与头脑,将他折磨成一具嶙峋骨,挂在岁月里是忧愁的轮廓。

他的屋子在四合院偏西的一个小房间,不足十平米便是他全部的天地。他的眼睛永远都是浑浊的,透出一片生命尽头的死灰色。他很少出门,因为严重的骨质疏松,他几乎无法走路,唯一的行走,就是缓慢的拄着拐杖到院子里,晒一晒太阳。这个时候的他是安静的,阳光在他的身上流转,投射出大大小小的凹凸阴影。那只毛色枯黄的老猫蜷缩在他的脚下瞌睡,蜷成一团的身子缓缓的起伏。这时候他的眼睛里,才会隐隐现出一丝熹微的光亮。让他觉得,生命还有那么一点意义。

他似乎很喜欢我,每次我去他的屋子里玩,他总是会叫住我,让我陪他一会。我便听话的坐在他身旁的破旧藤椅上,听他不成章句的絮叨。虽然大部分的时间,好动的我总是会发呆,想着田里的高粱杆上会不会落着蜻蜓,想着去河边放我的纸船。而他的那些嘶哑阴暗的童话,我总是听了一半,忘了一半。但他却并不太在意这些。他只是述说,永无止尽的述说。他太过于寂寞,需要有一个人来听他的故事,把他曾经的那些装进去,就好像把水倒进岁月的瓶子。于是在那个漫长的夏天,一个老人,一个小小的孩子,与绿得滴下水来的爬墙虎,就成了最安静的记忆。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是平静的,如同月夜下的大海。那些肆虐的脾气,那些无法满足的歇斯底里,全部都消褪的不见踪影。那一刻,他只是一个孤单的老者,不停的讲着只属于他的那段历史

然而他却始终未记得我真正的名字。他总是叫我红,红。而我则不喜欢这个名字,亦如我不喜欢红色。总觉得它太过于浓烈耀眼,让我无所适从。我喜欢蓝色,那种恬静的大海幽蓝色。安静,并且祥和,和我的名字一样。蓝,蓝。

我曾经在他面前无数次的抗议,告诉他我不叫红,我叫蓝,蓝。而他却一次次的忘却,一次次的叫错。后来我也就慢慢的失去了耐心,任由他叫我红。反正自己也不痛不痒,索性就习惯了。而当他叫我红的时候,我能清楚的发现,他的眼神里有一丝痛彻的留恋。然而年幼的我却并没有在乎,我所在乎的,只是如何玩耍,并且不被母亲责骂。至于他对与我的称谓,我只是将它看作是他失忆的一个产物而已。

他和我讲他年轻的时候闯关东,在十六岁的时候独自一人推着板车和乡亲们从山东菏泽一路走到黑龙江。途中经历过拦把子(土匪)差点丢了性命,遇到雪灾被困在山林里半个月,只能依靠棉衣里的棉絮充饥。就这样一路坎坷的走过来,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生根,一直到现在。而我的脑袋里却在纳闷,以为他在对我说谎。人怎么可能靠推着板车就走那么远呢?怎么可能咽得下去干巴巴的棉絮呢?但是自己也并没有在乎,只是当作他上了年纪的妄言而已。

我六岁的时候因为要上小学,离开了乡下。也远离了他的身边。那些过去的记忆早已忘却,在陈年旧事里发黄变脆,不成章节。然而他叫我的腔调却一直在耳边,在每个夜深人静的时候被我想起。

他那样叫我,红,红。

再后来回去的时候,是在我十二岁的暑假。他离世。和父母一起坐上北行的汽车,辗转六七个小时。由于晕车不停的呕吐,身体瘫软。在蜷缩在车子后排座位上的时候,看见窗外快速掠过的电线杆,以及大片大片浓郁蔓延的麦田,在夏季灼热的空气里,一点一点的晕开粘稠的色泽。我突然想起他曾经和我讲起他老家的高粱地,也是这样的浓郁,挺拔,一眼无际。到了秋天的时候,他们就变成血红色,好像大地的沸腾血液,灼烫了庄稼汉子的视野与神经,让他们的性格朴实,并且粗犷,让他们的脸庞黑里带着浓郁的红色。那种来自生命最初的红。

红。那应该是很遥远的回忆了。就好像牛皮纸上面细微的褶皱。

有关盛夏的念想。有关我的名字。有关颜色

有关我的太爷爷

在我出生的时候,他便已经失忆。老年的痴呆侵袭了他的大脑,就好像一把粉笔擦,把他之前的所有亲情,念想,以及不愿意遗忘的东西统统抹去,之后便只余下一片苍白,一片空白。

我记事开始,他的脾气就是很暴躁。就好像一个得不到玩具便歇斯底里的孩子,稍微的不如意,便可以使他大动肝火,掀翻桌子,打坏一些易碎的物品。而这些暴躁,多半是因为他想记得,但是他的脑海却不允许。于是他恼火,恼火自己记不得他生命中珍贵而重要的部分。却最终无可奈何,独自叹息。

他是糊涂的,他甚至不记得自己儿子女儿的名字,并且经常做错事情。例如将大小便弄在裤子里,将没有剥皮的荔枝吃下去,以及流着口水的痴痴的傻笑,并且喜怒无常。他的床前经常挂着导尿管和尿袋,疾病随着岁月的增加而更加肆虐的侵袭他的身体与头脑,将他折磨成一具嶙峋骨,挂在岁月里是忧愁的轮廓。

他的屋子在四合院偏西的一个小房间,不足十平米便是他全部的天地。他的眼睛永远都是浑浊的,透出一片生命尽头的死灰色。他很少出门,因为严重的骨质疏松,他几乎无法走路,唯一的行走,就是缓慢的拄着拐杖到院子里,晒一晒太阳。这个时候的他是安静的,阳光在他的身上流转,投射出大大小小的凹凸阴影。那只毛色枯黄的老猫蜷缩在他的脚下瞌睡,蜷成一团的身子缓缓的起伏。这时候他的眼睛里,才会隐隐现出一丝熹微的光亮。让他觉得,生命还有那么一点意义。

他似乎很喜欢我,每次我去他的屋子里玩,他总是会叫住我,让我陪他一会。我便听话的坐在他身旁的破旧藤椅上,听他不成章句的絮叨。虽然大部分的时间,好动的我总是会发呆,想着田里的高粱杆上会不会落着蜻蜓,想着去河边放我的纸船。而他的那些嘶哑阴暗的童话,我总是听了一半,忘了一半。但他却并不太在意这些。他只是述说,永无止尽的述说。他太过于寂寞,需要有一个人来听他的故事,把他曾经的那些装进去,就好像把水倒进岁月的瓶子。于是在那个漫长的夏天,一个老人,一个小小的孩子,与绿得滴下水来的爬墙虎,就成了最安静的记忆。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是平静的,如同月夜下的大海。那些肆虐的脾气,那些无法满足的歇斯底里,全部都消褪的不见踪影。那一刻,他只是一个孤单的老者,不停的讲着只属于他的那段历史

然而他却始终未记得我真正的名字。他总是叫我红,红。而我则不喜欢这个名字,亦如我不喜欢红色。总觉得它太过于浓烈耀眼,让我无所适从。我喜欢蓝色,那种恬静的大海幽蓝色。安静,并且祥和,和我的名字一样。蓝,蓝。

我曾经在他面前无数次的抗议,告诉他我不叫红,我叫蓝,蓝。而他却一次次的忘却,一次次的叫错。后来我也就慢慢的失去了耐心,任由他叫我红。反正自己也不痛不痒,索性就习惯了。而当他叫我红的时候,我能清楚的发现,他的眼神里有一丝痛彻的留恋。然而年幼的我却并没有在乎,我所在乎的,只是如何玩耍,并且不被母亲责骂。至于他对与我的称谓,我只是将它看作是他失忆的一个产物而已。

他和我讲他年轻的时候闯关东,在十六岁的时候独自一人推着板车和乡亲们从山东菏泽一路走到黑龙江。途中经历过拦把子(土匪)差点丢了性命,遇到雪灾被困在山林里半个月,只能依靠棉衣里的棉絮充饥。就这样一路坎坷的走过来,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生根,一直到现在。而我的脑袋里却在纳闷,以为他在对我说谎。人怎么可能靠推着板车就走那么远呢?怎么可能咽得下去干巴巴的棉絮呢?但是自己也并没有在乎,只是当作他上了年纪的妄言而已。

我六岁的时候因为要上小学,离开了乡下。也远离了他的身边。那些过去的记忆早已忘却,在陈年旧事里发黄变脆,不成章节。然而他叫我的腔调却一直在耳边,在每个夜深人静的时候被我想起。

他那样叫我,红,红。

再后来回去的时候,是在我十二岁的暑假。他离世。和父母一起坐上北行的汽车,辗转六七个小时。由于晕车不停的呕吐,身体瘫软。在蜷缩在车子后排座位上的时候,看见窗外快速掠过的电线杆,以及大片大片浓郁蔓延的麦田,在夏季灼热的空气里,一点一点的晕开粘稠的色泽。我突然想起他曾经和我讲起他老家的高粱地,也是这样的浓郁,挺拔,一眼无际。到了秋天的时候,他们就变成血红色,好像大地的沸腾血液,灼烫了庄稼汉子的视野与神经,让他们的性格朴实,并且粗犷,让他们的脸庞黑里带着浓郁的红色。那种来自生命最初的红。

红。那应该是很遥远的回忆了。就好像牛皮纸上面细微的褶皱。

有关盛夏的念想。有关我的名字。有关颜色

有关我的太爷爷

在我出生的时候,他便已经失忆。老年的痴呆侵袭了他的大脑,就好像一把粉笔擦,把他之前的所有亲情,念想,以及不愿意遗忘的东西统统抹去,之后便只余下一片苍白,一片空白。

我记事开始,他的脾气就是很暴躁。就好像一个得不到玩具便歇斯底里的孩子,稍微的不如意,便可以使他大动肝火,掀翻桌子,打坏一些易碎的物品。而这些暴躁,多半是因为他想记得,但是他的脑海却不允许。于是他恼火,恼火自己记不得他生命中珍贵而重要的部分。却最终无可奈何,独自叹息。

他是糊涂的,他甚至不记得自己儿子女儿的名字,并且经常做错事情。例如将大小便弄在裤子里,将没有剥皮的荔枝吃下去,以及流着口水的痴痴的傻笑,并且喜怒无常。他的床前经常挂着导尿管和尿袋,疾病随着岁月的增加而更加肆虐的侵袭他的身体与头脑,将他折磨成一具嶙峋骨,挂在岁月里是忧愁的轮廓。

他的屋子在四合院偏西的一个小房间,不足十平米便是他全部的天地。他的眼睛永远都是浑浊的,透出一片生命尽头的死灰色。他很少出门,因为严重的骨质疏松,他几乎无法走路,唯一的行走,就是缓慢的拄着拐杖到院子里,晒一晒太阳。这个时候的他是安静的,阳光在他的身上流转,投射出大大小小的凹凸阴影。那只毛色枯黄的老猫蜷缩在他的脚下瞌睡,蜷成一团的身子缓缓的起伏。这时候他的眼睛里,才会隐隐现出一丝熹微的光亮。让他觉得,生命还有那么一点意义。

他似乎很喜欢我,每次我去他的屋子里玩,他总是会叫住我,让我陪他一会。我便听话的坐在他身旁的破旧藤椅上,听他不成章句的絮叨。虽然大部分的时间,好动的我总是会发呆,想着田里的高粱杆上会不会落着蜻蜓,想着去河边放我的纸船。而他的那些嘶哑阴暗的童话,我总是听了一半,忘了一半。但他却并不太在意这些。他只是述说,永无止尽的述说。他太过于寂寞,需要有一个人来听他的故事,把他曾经的那些装进去,就好像把水倒进岁月的瓶子。于是在那个漫长的夏天,一个老人,一个小小的孩子,与绿得滴下水来的爬墙虎,就成了最安静的记忆。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是平静的,如同月夜下的大海。那些肆虐的脾气,那些无法满足的歇斯底里,全部都消褪的不见踪影。那一刻,他只是一个孤单的老者,不停的讲着只属于他的那段历史

然而他却始终未记得我真正的名字。他总是叫我红,红。而我则不喜欢这个名字,亦如我不喜欢红色。总觉得它太过于浓烈耀眼,让我无所适从。我喜欢蓝色,那种恬静的大海幽蓝色。安静,并且祥和,和我的名字一样。蓝,蓝。

我曾经在他面前无数次的抗议,告诉他我不叫红,我叫蓝,蓝。而他却一次次的忘却,一次次的叫错。后来我也就慢慢的失去了耐心,任由他叫我红。反正自己也不痛不痒,索性就习惯了。而当他叫我红的时候,我能清楚的发现,他的眼神里有一丝痛彻的留恋。然而年幼的我却并没有在乎,我所在乎的,只是如何玩耍,并且不被母亲责骂。至于他对与我的称谓,我只是将它看作是他失忆的一个产物而已。

他和我讲他年轻的时候闯关东,在十六岁的时候独自一人推着板车和乡亲们从山东菏泽一路走到黑龙江。途中经历过拦把子(土匪)差点丢了性命,遇到雪灾被困在山林里半个月,只能依靠棉衣里的棉絮充饥。就这样一路坎坷的走过来,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生根,一直到现在。而我的脑袋里却在纳闷,以为他在对我说谎。人怎么可能靠推着板车就走那么远呢?怎么可能咽得下去干巴巴的棉絮呢?但是自己也并没有在乎,只是当作他上了年纪的妄言而已。

我六岁的时候因为要上小学,离开了乡下。也远离了他的身边。那些过去的记忆早已忘却,在陈年旧事里发黄变脆,不成章节。然而他叫我的腔调却一直在耳边,在每个夜深人静的时候被我想起。

他那样叫我,红,红。

再后来回去的时候,是在我十二岁的暑假。他离世。和父母一起坐上北行的汽车,辗转六七个小时。由于晕车不停的呕吐,身体瘫软。在蜷缩在车子后排座位上的时候,看见窗外快速掠过的电线杆,以及大片大片浓郁蔓延的麦田,在夏季灼热的空气里,一点一点的晕开粘稠的色泽。我突然想起他曾经和我讲起他老家的高粱地,也是这样的浓郁,挺拔,一眼无际。到了秋天的时候,他们就变成血红色,好像大地的沸腾血液,灼烫了庄稼汉子的视野与神经,让他们的性格朴实,并且粗犷,让他们的脸庞黑里带着浓郁的红色。那种来自生命最初的红。

红。那应该是很遥远的回忆了。就好像牛皮纸上面细微的褶皱。

有关盛夏的念想。有关我的名字。有关颜色

有关我的太爷爷

在我出生的时候,他便已经失忆。老年的痴呆侵袭了他的大脑,就好像一把粉笔擦,把他之前的所有亲情,念想,以及不愿意遗忘的东西统统抹去,之后便只余下一片苍白,一片空白。

我记事开始,他的脾气就是很暴躁。就好像一个得不到玩具便歇斯底里的孩子,稍微的不如意,便可以使他大动肝火,掀翻桌子,打坏一些易碎的物品。而这些暴躁,多半是因为他想记得,但是他的脑海却不允许。于是他恼火,恼火自己记不得他生命中珍贵而重要的部分。却最终无可奈何,独自叹息。

他是糊涂的,他甚至不记得自己儿子女儿的名字,并且经常做错事情。例如将大小便弄在裤子里,将没有剥皮的荔枝吃下去,以及流着口水的痴痴的傻笑,并且喜怒无常。他的床前经常挂着导尿管和尿袋,疾病随着岁月的增加而更加肆虐的侵袭他的身体与头脑,将他折磨成一具嶙峋骨,挂在岁月里是忧愁的轮廓。

他的屋子在四合院偏西的一个小房间,不足十平米便是他全部的天地。他的眼睛永远都是浑浊的,透出一片生命尽头的死灰色。他很少出门,因为严重的骨质疏松,他几乎无法走路,唯一的行走,就是缓慢的拄着拐杖到院子里,晒一晒太阳。这个时候的他是安静的,阳光在他的身上流转,投射出大大小小的凹凸阴影。那只毛色枯黄的老猫蜷缩在他的脚下瞌睡,蜷成一团的身子缓缓的起伏。这时候他的眼睛里,才会隐隐现出一丝熹微的光亮。让他觉得,生命还有那么一点意义。

他似乎很喜欢我,每次我去他的屋子里玩,他总是会叫住我,让我陪他一会。我便听话的坐在他身旁的破旧藤椅上,听他不成章句的絮叨。虽然大部分的时间,好动的我总是会发呆,想着田里的高粱杆上会不会落着蜻蜓,想着去河边放我的纸船。而他的那些嘶哑阴暗的童话,我总是听了一半,忘了一半。但他却并不太在意这些。他只是述说,永无止尽的述说。他太过于寂寞,需要有一个人来听他的故事,把他曾经的那些装进去,就好像把水倒进岁月的瓶子。于是在那个漫长的夏天,一个老人,一个小小的孩子,与绿得滴下水来的爬墙虎,就成了最安静的记忆。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是平静的,如同月夜下的大海。那些肆虐的脾气,那些无法满足的歇斯底里,全部都消褪的不见踪影。那一刻,他只是一个孤单的老者,不停的讲着只属于他的那段历史

然而他却始终未记得我真正的名字。他总是叫我红,红。而我则不喜欢这个名字,亦如我不喜欢红色。总觉得它太过于浓烈耀眼,让我无所适从。我喜欢蓝色,那种恬静的大海幽蓝色。安静,并且祥和,和我的名字一样。蓝,蓝。

我曾经在他面前无数次的抗议,告诉他我不叫红,我叫蓝,蓝。而他却一次次的忘却,一次次的叫错。后来我也就慢慢的失去了耐心,任由他叫我红。反正自己也不痛不痒,索性就习惯了。而当他叫我红的时候,我能清楚的发现,他的眼神里有一丝痛彻的留恋。然而年幼的我却并没有在乎,我所在乎的,只是如何玩耍,并且不被母亲责骂。至于他对与我的称谓,我只是将它看作是他失忆的一个产物而已。

他和我讲他年轻的时候闯关东,在十六岁的时候独自一人推着板车和乡亲们从山东菏泽一路走到黑龙江。途中经历过拦把子(土匪)差点丢了性命,遇到雪灾被困在山林里半个月,只能依靠棉衣里的棉絮充饥。就这样一路坎坷的走过来,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生根,一直到现在。而我的脑袋里却在纳闷,以为他在对我说谎。人怎么可能靠推着板车就走那么远呢?怎么可能咽得下去干巴巴的棉絮呢?但是自己也并没有在乎,只是当作他上了年纪的妄言而已。

我六岁的时候因为要上小学,离开了乡下。也远离了他的身边。那些过去的记忆早已忘却,在陈年旧事里发黄变脆,不成章节。然而他叫我的腔调却一直在耳边,在每个夜深人静的时候被我想起。

他那样叫我,红,红。

再后来回去的时候,是在我十二岁的暑假。他离世。和父母一起坐上北行的汽车,辗转六七个小时。由于晕车不停的呕吐,身体瘫软。在蜷缩在车子后排座位上的时候,看见窗外快速掠过的电线杆,以及大片大片浓郁蔓延的麦田,在夏季灼热的空气里,一点一点的晕开粘稠的色泽。我突然想起他曾经和我讲起他老家的高粱地,也是这样的浓郁,挺拔,一眼无际。到了秋天的时候,他们就变成血红色,好像大地的沸腾血液,灼烫了庄稼汉子的视野与神经,让他们的性格朴实,并且粗犷,让他们的脸庞黑里带着浓郁的红色。那种来自生命最初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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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中高三学生(6)班 孙陈行   时间:2021-3-8 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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