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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狼 10000字

文章摘要:狼作文10000字:怎么写好猎狼10000字作文?我是一个一流的猎人,在那件事发生以前,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但那件事之后,我就改了,连职业都改了,我甚至折断了我的枪。但要说起那件事,就要从头说起了。我的名字叫菲利普,住在俄罗斯北部的一个叫做梅尔赛的小村子里,由于那附近狼多得几乎泛滥成灾,所以那里几乎每个人都是猎手,每家都有3到5支猎枪,以防备不知何时又会出现的狼群的袭击。以下是金显峰写的《猎狼》范文;

好猎狼作文10000字概况

  • 作者:金显峰
  • 班级:高中高三
  • 字数10000字作文
  • 体裁
  • 段落:分120段叙写
  • 更新:2021年01月25日 06时21分

我是一个一流的猎人,在那件事发生以前,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但那件事之后,我就改了,连职业都改了,我甚至折断了我的枪。但要说起那件事,就要从头说起了。

我的名字叫菲利普,住在俄罗斯北部的一个叫做梅尔赛的小村子里,由于那附近狼多得几乎泛滥成灾,所以那里几乎每个人都是猎手,每家都有3到5支猎枪,以防备不知何时又会出现的狼群的袭击。事实证明,环境可以左右人们对于职业的选择我们的村子仅有百八十个村民,却有二十多个猎手。我们互相攀比,比酒量,比赌术,比力量,当然,比的最多的,还是比谁是村里最好的猎手,谁杀的狼最多。第一名是乔恩,他是一位看上去很和蔼的大叔,满脸的络腮胡子,说起话来一抖一抖的,在刚开始比的时候,他说他杀了127匹狼,我们都不相信,但在他请我们参观了他那堵挂满了狼左耳的墙后,我们也就住嘴了。第二名是辛迪亚,她是我们村唯一一个用自制手弩来猎狼的人,当然,她也请我们参观了她的战利品—238支手工弩箭,箭头全是用狼的下部虎齿做的。第三名是本,他是一个皮货商人,以贩卖狼皮为生,本来他可以做第一的,他杀过的狼不计其数,可他说是第三名,我们也便不再争执了。第四名是我,当然,这个名次也是在我展示了我那113条狼尾后才得来的,除此之外,我是村子里公认的快刀手,因为我可以在一分钟之内将一整张狼皮完整的剥下来,这一点连本都比不上我,这也是为什么简有116条狼脊骨,可我依然是第四名,而她是第五名。

我们和所有的猎手的生活都差不多,打猎,卖钱,拼酒,赌博,没钱了以后再去打猎,换钱,然后再回来拼酒,赌博,没钱以后再去打猎。我们都很喜欢这种生活,因为我们觉得这才叫生活,就像我们觉得打猎是最能证明我们活着的活动。酒馆的人似乎越来越少了,赌室里也清淡了一些,红头发艾克,黄头发约翰,小子约翰逊,大胸杰西卡,都不见了,但我们没发现,你不能要求一群站都站不住的酒鬼和一群赌钱赌到眼红的赌鬼在意身边的细节,那太苛刻了,这点你必须承认。

由于最近我们一直都没出去打猎,所以我们一如既往的活着,直到村子里只剩下十几个猎手时,才发现了异常,因为,本狼狈的逃了回来,身上倒处都是血和爪痕,殷红的血液拖了一地,不远处的村外还有几匹狼在徘徊,不过一会儿就走了。我们慌忙把他扛起来送去了医务室,医生没发现什么重要伤口,只是几个地方被抓破了而已,“我真奇怪那狼为什么没有吃了你。”说着,给他做了些简单的包扎就出去了。我们开始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看了我们一眼,脸上布满了恐惧,但随即,这恐惧就被愤怒代替了,他低下头说:“那些该死的狼!今天早上,我看到了一队狼群,只有十几匹,可以打的只有七八个,本来,我没打它们的主意,但是,”他顿了一下说,“那狼王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毛皮,白色的毛皮,却微微泛着金色的光芒,我打赌,这毛皮绝对会被拿去制成教皇那老头子的皮大衣!”

“于是你就打上了那毛皮的主意?”我笑着问道。

“是的,”本回答道,“我设了几个陷阱后就上了,我本以为很简单,一颗子弹就够了,可没想到,那狼不吃子弹,很敏捷的一下子就闪开了,然后就迅速向我奔来,我开了几枪,但都没打中,它太快了。我本想它会掉进我的陷阱里,但它看都不看我的陷阱,就一下子跃过去了,几下就窜到了我那,并将我扑到,然后在我身上乱抓一气,我以为我就要死了,不行,我要反抗,但当我开始反抗时,却发现它并没有吃我,只是看着我,我知道他眼里是什么,轻蔑,没错,轻蔑!我要杀了它,亲手,亲手剥下它的皮!”说到这,本便停了下来,抬起头来,看着我们说,“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你怎么知道它会在哪呢?”我发出了疑问。

本看了我一眼说:“第四名连这都不知道?每个狼群都有自己的地盘,而它们是不会随便越界的。特别是头狼。”

我正想抬杠,乔恩却打断了我们对话,“狼左耳。”

“可以。”

“狼脊骨 。”简说道。

“没问题。”

“牙。”辛迪亚说

“行。”

“菲利普……”本又看向我。

“狼尾。”我想了想说道。

“那好,这样就说定了,后天村口见!”

第三天早晨,我一大早就去了村口,却发现大家都已经到了,辛迪亚依然是她的手弩,本这次拿了一把M16,而其他人都和我一样,用的是双管猎枪。另外,除了我们五个以外,我是一个一流的猎人,在那件事发生以前,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但那件事之后,我就改了,连职业都改了,我甚至折断了我的枪。但要说起那件事,就要从头说起了。

我的名字叫菲利普,住在俄罗斯北部的一个叫做梅尔赛的小村子里,由于那附近狼多得几乎泛滥成灾,所以那里几乎每个人都是猎手,每家都有3到5支猎枪,以防备不知何时又会出现的狼群的袭击。事实证明,环境可以左右人们对于职业的选择,我们的村子仅有百八十个村民,却有二十多个猎手。我们互相攀比,比酒量,比赌术,比力量,当然,比的最多的,还是比谁是村里最好的猎手,谁杀的狼最多。第一名是乔恩,他是一位看上去很和蔼的大叔,满脸的络腮胡子,说起话来一抖一抖的,在刚开始比的时候,他说他杀了127匹狼,我们都不相信,但在他请我们参观了他那堵挂满了狼左耳的墙后,我们也就住嘴了。第二名是辛迪亚,她是我们村唯一一个用自制手弩来猎狼的人,当然,她也请我们参观了她的战利品—238支手工弩箭,箭头全是用狼的下部虎齿做的。第三名是本,他是一个皮货商人,以贩卖狼皮为生,本来他可以做第一的,他杀过的狼不计其数,可他说是第三名,我们也便不再争执了。第四名是我,当然,这个名次也是在我展示了我那113条狼尾后才得来的,除此之外,我是村子里公认的快刀手,因为我可以在一分钟之内将一整张狼皮完整的剥下来,这一点连本都比不上我,这也是为什么简有116条狼脊骨,可我依然是第四名,而她是第五名。

我们和所有的猎手的生活都差不多,打猎,卖钱,拼酒,赌博,没钱了以后再去打猎,换钱,然后再回来拼酒,赌博,没钱以后再去打猎。我们都很喜欢这种生活,因为我们觉得这才叫生活,就像我们觉得打猎是最能证明我们活着的活动。酒馆的人似乎越来越少了,赌室里也清淡了一些,红头发艾克,黄头发约翰,小子约翰逊,大胸杰西卡,都不见了,但我们没发现,你不能要求一群站都站不住的酒鬼和一群赌钱赌到眼红的赌鬼在意身边的细节,那太苛刻了,这点你必须承认。

由于最近我们一直都没出去打猎,所以我们一如既往的活着,直到村子里只剩下十几个猎手时,才发现了异常,因为,本狼狈的逃了回来,身上倒处都是血和爪痕,殷红的血液拖了一地,不远处的村外还有几匹狼在徘徊,不过一会儿就走了。我们慌忙把他扛起来送去了医务室,医生没发现什么重要伤口,只是几个地方被抓破了而已,“我真奇怪那狼为什么没有吃了你。”说着,给他做了些简单的包扎就出去了。我们开始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看了我们一眼,脸上布满了恐惧,但随即,这恐惧就被愤怒代替了,他低下头说:“那些该死的狼!今天早上,我看到了一队狼群,只有十几匹,可以打的只有七八个,本来,我没打它们的主意,但是,”他顿了一下说,“那狼王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毛皮,白色的毛皮,却微微泛着金色的光芒,我打赌,这毛皮绝对会被拿去制成教皇那老头子的皮大衣!”

“于是你就打上了那毛皮的主意?”我笑着问道。

“是的,”本回答道,“我设了几个陷阱后就上了,我本以为很简单,一颗子弹就够了,可没想到,那狼不吃子弹,很敏捷的一下子就闪开了,然后就迅速向我奔来,我开了几枪,但都没打中,它太快了。我本想它会掉进我的陷阱里,但它看都不看我的陷阱,就一下子跃过去了,几下就窜到了我那,并将我扑到,然后在我身上乱抓一气,我以为我就要死了,不行,我要反抗,但当我开始反抗时,却发现它并没有吃我,只是看着我,我知道他眼里是什么,轻蔑,没错,轻蔑!我要杀了它,亲手,亲手剥下它的皮!”说到这,本便停了下来,抬起头来,看着我们说,“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你怎么知道它会在哪呢?”我发出了疑问。

本看了我一眼说:“第四名连这都不知道?每个狼群都有自己的地盘,而它们是不会随便越界的。特别是头狼。”

我正想抬杠,乔恩却打断了我们对话,“狼左耳。”

“可以。”

“狼脊骨 。”简说道。

“没问题。”

“牙。”辛迪亚说

“行。”

“菲利普……”本又看向我。

“狼尾。”我想了想说道。

“那好,这样就说定了,后天村口见!”

第三天早晨,我一大早就去了村口,却发现大家都已经到了,辛迪亚依然是她的手弩,本这次拿了一把M16,而其他人都和我一样,用的是双管猎枪。另外,除了我们五个以外,我是一个一流的猎人,在那件事发生以前,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但那件事之后,我就改了,连职业都改了,我甚至折断了我的枪。但要说起那件事,就要从头说起了。

我的名字叫菲利普,住在俄罗斯北部的一个叫做梅尔赛的小村子里,由于那附近狼多得几乎泛滥成灾,所以那里几乎每个人都是猎手,每家都有3到5支猎枪,以防备不知何时又会出现的狼群的袭击。事实证明,环境可以左右人们对于职业的选择,我们的村子仅有百八十个村民,却有二十多个猎手。我们互相攀比,比酒量,比赌术,比力量,当然,比的最多的,还是比谁是村里最好的猎手,谁杀的狼最多。第一名是乔恩,他是一位看上去很和蔼的大叔,满脸的络腮胡子,说起话来一抖一抖的,在刚开始比的时候,他说他杀了127匹狼,我们都不相信,但在他请我们参观了他那堵挂满了狼左耳的墙后,我们也就住嘴了。第二名是辛迪亚,她是我们村唯一一个用自制手弩来猎狼的人,当然,她也请我们参观了她的战利品—238支手工弩箭,箭头全是用狼的下部虎齿做的。第三名是本,他是一个皮货商人,以贩卖狼皮为生,本来他可以做第一的,他杀过的狼不计其数,可他说是第三名,我们也便不再争执了。第四名是我,当然,这个名次也是在我展示了我那113条狼尾后才得来的,除此之外,我是村子里公认的快刀手,因为我可以在一分钟之内将一整张狼皮完整的剥下来,这一点连本都比不上我,这也是为什么简有116条狼脊骨,可我依然是第四名,而她是第五名。

我们和所有的猎手的生活都差不多,打猎,卖钱,拼酒,赌博,没钱了以后再去打猎,换钱,然后再回来拼酒,赌博,没钱以后再去打猎。我们都很喜欢这种生活,因为我们觉得这才叫生活,就像我们觉得打猎是最能证明我们活着的活动。酒馆的人似乎越来越少了,赌室里也清淡了一些,红头发艾克,黄头发约翰,小子约翰逊,大胸杰西卡,都不见了,但我们没发现,你不能要求一群站都站不住的酒鬼和一群赌钱赌到眼红的赌鬼在意身边的细节,那太苛刻了,这点你必须承认。

由于最近我们一直都没出去打猎,所以我们一如既往的活着,直到村子里只剩下十几个猎手时,才发现了异常,因为,本狼狈的逃了回来,身上倒处都是血和爪痕,殷红的血液拖了一地,不远处的村外还有几匹狼在徘徊,不过一会儿就走了。我们慌忙把他扛起来送去了医务室,医生没发现什么重要伤口,只是几个地方被抓破了而已,“我真奇怪那狼为什么没有吃了你。”说着,给他做了些简单的包扎就出去了。我们开始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看了我们一眼,脸上布满了恐惧,但随即,这恐惧就被愤怒代替了,他低下头说:“那些该死的狼!今天早上,我看到了一队狼群,只有十几匹,可以打的只有七八个,本来,我没打它们的主意,但是,”他顿了一下说,“那狼王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毛皮,白色的毛皮,却微微泛着金色的光芒,我打赌,这毛皮绝对会被拿去制成教皇那老头子的皮大衣!”

“于是你就打上了那毛皮的主意?”我笑着问道。

“是的,”本回答道,“我设了几个陷阱后就上了,我本以为很简单,一颗子弹就够了,可没想到,那狼不吃子弹,很敏捷的一下子就闪开了,然后就迅速向我奔来,我开了几枪,但都没打中,它太快了。我本想它会掉进我的陷阱里,但它看都不看我的陷阱,就一下子跃过去了,几下就窜到了我那,并将我扑到,然后在我身上乱抓一气,我以为我就要死了,不行,我要反抗,但当我开始反抗时,却发现它并没有吃我,只是看着我,我知道他眼里是什么,轻蔑,没错,轻蔑!我要杀了它,亲手,亲手剥下它的皮!”说到这,本便停了下来,抬起头来,看着我们说,“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你怎么知道它会在哪呢?”我发出了疑问。

本看了我一眼说:“第四名连这都不知道?每个狼群都有自己的地盘,而它们是不会随便越界的。特别是头狼。”

我正想抬杠,乔恩却打断了我们对话,“狼左耳。”

“可以。”

“狼脊骨 。”简说道。

“没问题。”

“牙。”辛迪亚说

“行。”

“菲利普……”本又看向我。

“狼尾。”我想了想说道。

“那好,这样就说定了,后天村口见!”

第三天早晨,我一大早就去了村口,却发现大家都已经到了,辛迪亚依然是她的手弩,本这次拿了一把M16,而其他人都和我一样,用的是双管猎枪。另外,除了我们五个以外,我是一个一流的猎人,在那件事发生以前,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但那件事之后,我就改了,连职业都改了,我甚至折断了我的枪。但要说起那件事,就要从头说起了。

我的名字叫菲利普,住在俄罗斯北部的一个叫做梅尔赛的小村子里,由于那附近狼多得几乎泛滥成灾,所以那里几乎每个人都是猎手,每家都有3到5支猎枪,以防备不知何时又会出现的狼群的袭击。事实证明,环境可以左右人们对于职业的选择,我们的村子仅有百八十个村民,却有二十多个猎手。我们互相攀比,比酒量,比赌术,比力量,当然,比的最多的,还是比谁是村里最好的猎手,谁杀的狼最多。第一名是乔恩,他是一位看上去很和蔼的大叔,满脸的络腮胡子,说起话来一抖一抖的,在刚开始比的时候,他说他杀了127匹狼,我们都不相信,但在他请我们参观了他那堵挂满了狼左耳的墙后,我们也就住嘴了。第二名是辛迪亚,她是我们村唯一一个用自制手弩来猎狼的人,当然,她也请我们参观了她的战利品—238支手工弩箭,箭头全是用狼的下部虎齿做的。第三名是本,他是一个皮货商人,以贩卖狼皮为生,本来他可以做第一的,他杀过的狼不计其数,可他说是第三名,我们也便不再争执了。第四名是我,当然,这个名次也是在我展示了我那113条狼尾后才得来的,除此之外,我是村子里公认的快刀手,因为我可以在一分钟之内将一整张狼皮完整的剥下来,这一点连本都比不上我,这也是为什么简有116条狼脊骨,可我依然是第四名,而她是第五名。

我们和所有的猎手的生活都差不多,打猎,卖钱,拼酒,赌博,没钱了以后再去打猎,换钱,然后再回来拼酒,赌博,没钱以后再去打猎。我们都很喜欢这种生活,因为我们觉得这才叫生活,就像我们觉得打猎是最能证明我们活着的活动。酒馆的人似乎越来越少了,赌室里也清淡了一些,红头发艾克,黄头发约翰,小子约翰逊,大胸杰西卡,都不见了,但我们没发现,你不能要求一群站都站不住的酒鬼和一群赌钱赌到眼红的赌鬼在意身边的细节,那太苛刻了,这点你必须承认。

由于最近我们一直都没出去打猎,所以我们一如既往的活着,直到村子里只剩下十几个猎手时,才发现了异常,因为,本狼狈的逃了回来,身上倒处都是血和爪痕,殷红的血液拖了一地,不远处的村外还有几匹狼在徘徊,不过一会儿就走了。我们慌忙把他扛起来送去了医务室,医生没发现什么重要伤口,只是几个地方被抓破了而已,“我真奇怪那狼为什么没有吃了你。”说着,给他做了些简单的包扎就出去了。我们开始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看了我们一眼,脸上布满了恐惧,但随即,这恐惧就被愤怒代替了,他低下头说:“那些该死的狼!今天早上,我看到了一队狼群,只有十几匹,可以打的只有七八个,本来,我没打它们的主意,但是,”他顿了一下说,“那狼王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毛皮,白色的毛皮,却微微泛着金色的光芒,我打赌,这毛皮绝对会被拿去制成教皇那老头子的皮大衣!”

“于是你就打上了那毛皮的主意?”我笑着问道。

“是的,”本回答道,“我设了几个陷阱后就上了,我本以为很简单,一颗子弹就够了,可没想到,那狼不吃子弹,很敏捷的一下子就闪开了,然后就迅速向我奔来,我开了几枪,但都没打中,它太快了。我本想它会掉进我的陷阱里,但它看都不看我的陷阱,就一下子跃过去了,几下就窜到了我那,并将我扑到,然后在我身上乱抓一气,我以为我就要死了,不行,我要反抗,但当我开始反抗时,却发现它并没有吃我,只是看着我,我知道他眼里是什么,轻蔑,没错,轻蔑!我要杀了它,亲手,亲手剥下它的皮!”说到这,本便停了下来,抬起头来,看着我们说,“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你怎么知道它会在哪呢?”我发出了疑问。

本看了我一眼说:“第四名连这都不知道?每个狼群都有自己的地盘,而它们是不会随便越界的。特别是头狼。”

我正想抬杠,乔恩却打断了我们对话,“狼左耳。”

“可以。”

“狼脊骨 。”简说道。

“没问题。”

“牙。”辛迪亚说

“行。”

“菲利普……”本又看向我。

“狼尾。”我想了想说道。

“那好,这样就说定了,后天村口见!”

第三天早晨,我一大早就去了村口,却发现大家都已经到了,辛迪亚依然是她的手弩,本这次拿了一把M16,而其他人都和我一样,用的是双管猎枪。另外,除了我们五个以外,我是一个一流的猎人,在那件事发生以前,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但那件事之后,我就改了,连职业都改了,我甚至折断了我的枪。但要说起那件事,就要从头说起了。

我的名字叫菲利普,住在俄罗斯北部的一个叫做梅尔赛的小村子里,由于那附近狼多得几乎泛滥成灾,所以那里几乎每个人都是猎手,每家都有3到5支猎枪,以防备不知何时又会出现的狼群的袭击。事实证明,环境可以左右人们对于职业的选择,我们的村子仅有百八十个村民,却有二十多个猎手。我们互相攀比,比酒量,比赌术,比力量,当然,比的最多的,还是比谁是村里最好的猎手,谁杀的狼最多。第一名是乔恩,他是一位看上去很和蔼的大叔,满脸的络腮胡子,说起话来一抖一抖的,在刚开始比的时候,他说他杀了127匹狼,我们都不相信,但在他请我们参观了他那堵挂满了狼左耳的墙后,我们也就住嘴了。第二名是辛迪亚,她是我们村唯一一个用自制手弩来猎狼的人,当然,她也请我们参观了她的战利品—238支手工弩箭,箭头全是用狼的下部虎齿做的。第三名是本,他是一个皮货商人,以贩卖狼皮为生,本来他可以做第一的,他杀过的狼不计其数,可他说是第三名,我们也便不再争执了。第四名是我,当然,这个名次也是在我展示了我那113条狼尾后才得来的,除此之外,我是村子里公认的快刀手,因为我可以在一分钟之内将一整张狼皮完整的剥下来,这一点连本都比不上我,这也是为什么简有116条狼脊骨,可我依然是第四名,而她是第五名。

我们和所有的猎手的生活都差不多,打猎,卖钱,拼酒,赌博,没钱了以后再去打猎,换钱,然后再回来拼酒,赌博,没钱以后再去打猎。我们都很喜欢这种生活,因为我们觉得这才叫生活,就像我们觉得打猎是最能证明我们活着的活动。酒馆的人似乎越来越少了,赌室里也清淡了一些,红头发艾克,黄头发约翰,小子约翰逊,大胸杰西卡,都不见了,但我们没发现,你不能要求一群站都站不住的酒鬼和一群赌钱赌到眼红的赌鬼在意身边的细节,那太苛刻了,这点你必须承认。

由于最近我们一直都没出去打猎,所以我们一如既往的活着,直到村子里只剩下十几个猎手时,才发现了异常,因为,本狼狈的逃了回来,身上倒处都是血和爪痕,殷红的血液拖了一地,不远处的村外还有几匹狼在徘徊,不过一会儿就走了。我们慌忙把他扛起来送去了医务室,医生没发现什么重要伤口,只是几个地方被抓破了而已,“我真奇怪那狼为什么没有吃了你。”说着,给他做了些简单的包扎就出去了。我们开始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看了我们一眼,脸上布满了恐惧,但随即,这恐惧就被愤怒代替了,他低下头说:“那些该死的狼!今天早上,我看到了一队狼群,只有十几匹,可以打的只有七八个,本来,我没打它们的主意,但是,”他顿了一下说,“那狼王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毛皮,白色的毛皮,却微微泛着金色的光芒,我打赌,这毛皮绝对会被拿去制成教皇那老头子的皮大衣!”

“于是你就打上了那毛皮的主意?”我笑着问道。

“是的,”本回答道,“我设了几个陷阱后就上了,我本以为很简单,一颗子弹就够了,可没想到,那狼不吃子弹,很敏捷的一下子就闪开了,然后就迅速向我奔来,我开了几枪,但都没打中,它太快了。我本想它会掉进我的陷阱里,但它看都不看我的陷阱,就一下子跃过去了,几下就窜到了我那,并将我扑到,然后在我身上乱抓一气,我以为我就要死了,不行,我要反抗,但当我开始反抗时,却发现它并没有吃我,只是看着我,我知道他眼里是什么,轻蔑,没错,轻蔑!我要杀了它,亲手,亲手剥下它的皮!”说到这,本便停了下来,抬起头来,看着我们说,“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你怎么知道它会在哪呢?”我发出了疑问。

本看了我一眼说:“第四名连这都不知道?每个狼群都有自己的地盘,而它们是不会随便越界的。特别是头狼。”

我正想抬杠,乔恩却打断了我们对话,“狼左耳。”

“可以。”

“狼脊骨 。”简说道。

“没问题。”

“牙。”辛迪亚说

“行。”

“菲利普……”本又看向我。

“狼尾。”我想了想说道。

“那好,这样就说定了,后天村口见!”

第三天早晨,我一大早就去了村口,却发现大家都已经到了,辛迪亚依然是她的手弩,本这次拿了一把M16,而其他人都和我一样,用的是双管猎枪。另外,除了我们五个以外,我是一个一流的猎人,在那件事发生以前,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但那件事之后,我就改了,连职业都改了,我甚至折断了我的枪。但要说起那件事,就要从头说起了。

我的名字叫菲利普,住在俄罗斯北部的一个叫做梅尔赛的小村子里,由于那附近狼多得几乎泛滥成灾,所以那里几乎每个人都是猎手,每家都有3到5支猎枪,以防备不知何时又会出现的狼群的袭击。事实证明,环境可以左右人们对于职业的选择,我们的村子仅有百八十个村民,却有二十多个猎手。我们互相攀比,比酒量,比赌术,比力量,当然,比的最多的,还是比谁是村里最好的猎手,谁杀的狼最多。第一名是乔恩,他是一位看上去很和蔼的大叔,满脸的络腮胡子,说起话来一抖一抖的,在刚开始比的时候,他说他杀了127匹狼,我们都不相信,但在他请我们参观了他那堵挂满了狼左耳的墙后,我们也就住嘴了。第二名是辛迪亚,她是我们村唯一一个用自制手弩来猎狼的人,当然,她也请我们参观了她的战利品—238支手工弩箭,箭头全是用狼的下部虎齿做的。第三名是本,他是一个皮货商人,以贩卖狼皮为生,本来他可以做第一的,他杀过的狼不计其数,可他说是第三名,我们也便不再争执了。第四名是我,当然,这个名次也是在我展示了我那113条狼尾后才得来的,除此之外,我是村子里公认的快刀手,因为我可以在一分钟之内将一整张狼皮完整的剥下来,这一点连本都比不上我,这也是为什么简有116条狼脊骨,可我依然是第四名,而她是第五名。

我们和所有的猎手的生活都差不多,打猎,卖钱,拼酒,赌博,没钱了以后再去打猎,换钱,然后再回来拼酒,赌博,没钱以后再去打猎。我们都很喜欢这种生活,因为我们觉得这才叫生活,就像我们觉得打猎是最能证明我们活着的活动。酒馆的人似乎越来越少了,赌室里也清淡了一些,红头发艾克,黄头发约翰,小子约翰逊,大胸杰西卡,都不见了,但我们没发现,你不能要求一群站都站不住的酒鬼和一群赌钱赌到眼红的赌鬼在意身边的细节,那太苛刻了,这点你必须承认。

由于最近我们一直都没出去打猎,所以我们一如既往的活着,直到村子里只剩下十几个猎手时,才发现了异常,因为,本狼狈的逃了回来,身上倒处都是血和爪痕,殷红的血液拖了一地,不远处的村外还有几匹狼在徘徊,不过一会儿就走了。我们慌忙把他扛起来送去了医务室,医生没发现什么重要伤口,只是几个地方被抓破了而已,“我真奇怪那狼为什么没有吃了你。”说着,给他做了些简单的包扎就出去了。我们开始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看了我们一眼,脸上布满了恐惧,但随即,这恐惧就被愤怒代替了,他低下头说:“那些该死的狼!今天早上,我看到了一队狼群,只有十几匹,可以打的只有七八个,本来,我没打它们的主意,但是,”他顿了一下说,“那狼王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毛皮,白色的毛皮,却微微泛着金色的光芒,我打赌,这毛皮绝对会被拿去制成教皇那老头子的皮大衣!”

“于是你就打上了那毛皮的主意?”我笑着问道。

“是的,”本回答道,“我设了几个陷阱后就上了,我本以为很简单,一颗子弹就够了,可没想到,那狼不吃子弹,很敏捷的一下子就闪开了,然后就迅速向我奔来,我开了几枪,但都没打中,它太快了。我本想它会掉进我的陷阱里,但它看都不看我的陷阱,就一下子跃过去了,几下就窜到了我那,并将我扑到,然后在我身上乱抓一气,我以为我就要死了,不行,我要反抗,但当我开始反抗时,却发现它并没有吃我,只是看着我,我知道他眼里是什么,轻蔑,没错,轻蔑!我要杀了它,亲手,亲手剥下它的皮!”说到这,本便停了下来,抬起头来,看着我们说,“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你怎么知道它会在哪呢?”我发出了疑问。

本看了我一眼说:“第四名连这都不知道?每个狼群都有自己的地盘,而它们是不会随便越界的。特别是头狼。”

我正想抬杠,乔恩却打断了我们对话,“狼左耳。”

“可以。”

“狼脊骨 。”简说道。

“没问题。”

“牙。”辛迪亚说

“行。”

“菲利普……”本又看向我。

“狼尾。”我想了想说道。

“那好,这样就说定了,后天村口见!”

第三天早晨,我一大早就去了村口,却发现大家都已经到了,辛迪亚依然是她的手弩,本这次拿了一把M16,而其他人都和我一样,用的是双管猎枪。另外,除了我们五个以外,我是一个一流的猎人,在那件事发生以前,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但那件事之后,我就改了,连职业都改了,我甚至折断了我的枪。但要说起那件事,就要从头说起了。

我的名字叫菲利普,住在俄罗斯北部的一个叫做梅尔赛的小村子里,由于那附近狼多得几乎泛滥成灾,所以那里几乎每个人都是猎手,每家都有3到5支猎枪,以防备不知何时又会出现的狼群的袭击。事实证明,环境可以左右人们对于职业的选择,我们的村子仅有百八十个村民,却有二十多个猎手。我们互相攀比,比酒量,比赌术,比力量,当然,比的最多的,还是比谁是村里最好的猎手,谁杀的狼最多。第一名是乔恩,他是一位看上去很和蔼的大叔,满脸的络腮胡子,说起话来一抖一抖的,在刚开始比的时候,他说他杀了127匹狼,我们都不相信,但在他请我们参观了他那堵挂满了狼左耳的墙后,我们也就住嘴了。第二名是辛迪亚,她是我们村唯一一个用自制手弩来猎狼的人,当然,她也请我们参观了她的战利品—238支手工弩箭,箭头全是用狼的下部虎齿做的。第三名是本,他是一个皮货商人,以贩卖狼皮为生,本来他可以做第一的,他杀过的狼不计其数,可他说是第三名,我们也便不再争执了。第四名是我,当然,这个名次也是在我展示了我那113条狼尾后才得来的,除此之外,我是村子里公认的快刀手,因为我可以在一分钟之内将一整张狼皮完整的剥下来,这一点连本都比不上我,这也是为什么简有116条狼脊骨,可我依然是第四名,而她是第五名。

我们和所有的猎手的生活都差不多,打猎,卖钱,拼酒,赌博,没钱了以后再去打猎,换钱,然后再回来拼酒,赌博,没钱以后再去打猎。我们都很喜欢这种生活,因为我们觉得这才叫生活,就像我们觉得打猎是最能证明我们活着的活动。酒馆的人似乎越来越少了,赌室里也清淡了一些,红头发艾克,黄头发约翰,小子约翰逊,大胸杰西卡,都不见了,但我们没发现,你不能要求一群站都站不住的酒鬼和一群赌钱赌到眼红的赌鬼在意身边的细节,那太苛刻了,这点你必须承认。

由于最近我们一直都没出去打猎,所以我们一如既往的活着,直到村子里只剩下十几个猎手时,才发现了异常,因为,本狼狈的逃了回来,身上倒处都是血和爪痕,殷红的血液拖了一地,不远处的村外还有几匹狼在徘徊,不过一会儿就走了。我们慌忙把他扛起来送去了医务室,医生没发现什么重要伤口,只是几个地方被抓破了而已,“我真奇怪那狼为什么没有吃了你。”说着,给他做了些简单的包扎就出去了。我们开始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看了我们一眼,脸上布满了恐惧,但随即,这恐惧就被愤怒代替了,他低下头说:“那些该死的狼!今天早上,我看到了一队狼群,只有十几匹,可以打的只有七八个,本来,我没打它们的主意,但是,”他顿了一下说,“那狼王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毛皮,白色的毛皮,却微微泛着金色的光芒,我打赌,这毛皮绝对会被拿去制成教皇那老头子的皮大衣!”

“于是你就打上了那毛皮的主意?”我笑着问道。

“是的,”本回答道,“我设了几个陷阱后就上了,我本以为很简单,一颗子弹就够了,可没想到,那狼不吃子弹,很敏捷的一下子就闪开了,然后就迅速向我奔来,我开了几枪,但都没打中,它太快了。我本想它会掉进我的陷阱里,但它看都不看我的陷阱,就一下子跃过去了,几下就窜到了我那,并将我扑到,然后在我身上乱抓一气,我以为我就要死了,不行,我要反抗,但当我开始反抗时,却发现它并没有吃我,只是看着我,我知道他眼里是什么,轻蔑,没错,轻蔑!我要杀了它,亲手,亲手剥下它的皮!”说到这,本便停了下来,抬起头来,看着我们说,“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你怎么知道它会在哪呢?”我发出了疑问。

本看了我一眼说:“第四名连这都不知道?每个狼群都有自己的地盘,而它们是不会随便越界的。特别是头狼。”

我正想抬杠,乔恩却打断了我们的对话,“狼左耳。”

“可以。”

“狼脊骨 。”简说道。

“没问题。”

“牙。”辛迪亚说

“行。”

“菲利普……”本又看向我。

“狼尾。”我想了想说道。

“那好,这样就说定了,后天村口见!”

第三天早晨,我一大早就去了村口,却发现大家都已经到了,辛迪亚依然是她的手弩,本这次拿了一把M16,而其他人都和我一样,用的是双管猎枪。另外,除了我们五个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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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中高三学生(7)班 金显峰   时间:2021-1-25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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